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权利主张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24:36 268 人看过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还款协议,如协议中债务人没有做出放弃贷款时效利益的明确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对超过诉讼时效的重新确认,而是双方就该自然债务达成的新还款协议。基于该还款协议,原债务人和债权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依据新的还款协议主张债权。对债务人重新确认原债务的形式并无具体要求,可以是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发出催收通知,债务人盖章确认,也可以是债务人主动或者被动向债权人发出将继续履行债务的承诺函。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的核心在于是否作出了同意履行义务或者自愿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对于具体形式不作要求。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

1、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2、诉讼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谁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一定要注意行使抗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
    2023-06-04
    151人看过
  •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权利人主张权利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但权利人主张权利必须向债务人主张,且这种主张权利的意思必须到达债务人;否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因为诉讼时效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此权利主要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因此可以说,诉讼时效制度所支持的仅是权利人的司法保护请求权,而非债权本身。当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因债务人躲债、下落不明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到达债务人时,表明权利人的权利目的能否实现已经受到严重威胁,此时若权利人仍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说明权利人怠于行使该权利,因此,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不能到达债务人时,仅有权利人主观上未放弃权利的意思,诉讼时效不能中断。当权利人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诉讼时效不能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主
    2023-06-14
    107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又向债务人发出主张债权的文书,债务人可能签署同意履行债务的意见。这个签署表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债务人也可以单方表示履行债务。债务人表示同意履行债务,是意定法律事实,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使自然之债,成为法律关系之债。例如,甲对乙的债权在2009年3月1日到期,诉讼时效在2011年3月1日届满。甲在4月1日向乙发出请求履行债务的文书,乙在5月1日签署意见,同意履行债务。则债权债务仍自3月2日(当日计算在内)计算迟延利息。(2)债务人一方同意履行债务的话,主要有三种选择:第一,同意履行本金、利息;第二,只同意履行本金;
    2023-06-01
    125人看过
  • 不断主张权利,诉讼时效被中断是否可以?
    不断主张权利,诉讼时效被中断是不可以的,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有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该规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较少使用仲裁这种方式;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即权利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此种行为即属于主张权利性质的行为,从银行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此外,银行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贷款的行为,亦属于主张权利的行为。不论扣收多少金额,均从扣收之日起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3、当事人同意履行
    2023-04-05
    146人看过
  • 抵押权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吗
    (一)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在这样的状态下,抵押物上所负担的抵押登记,对原抵押权人来讲因已经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变得毫无意义。(二)对抵押人而言,继续维持抵押登记势必影响抵押物的正常使用和流转,尤其会影响抵押物交换价值的实现,妨害抵押人所有权的行使。抵押担保本来是合法设置在抵押物上的负担,它在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同时,妨碍了所有权的行使。在抵押权合法存在的时候,这样的妨碍是正当的。由于主债权和抵押权都不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继续维持抵押登记的存在,就丧失了合法的依据。一、主债权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一)有清偿期限或者能够确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没有约定履行
    2023-02-21
    370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口头主张权利有效吗?
    一、诉讼时效中断口头主张权利有效吗?债权人的“口头催要”,诉讼时效也会中断,具有法律效力。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判断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是否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应注意这样三个原则:1、主张权利的方式不限,包括合法与不合法的;2、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要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3、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要传达到该特定的相对人。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
    2023-06-03
    494人看过
  • 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
    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虽然并没有明确利息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但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责任,而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3、
    2023-02-21
    368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后提出请求还可以被支持吗?
    不可以,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三年内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但不会丧失诉权。如果诉讼时效已过,但是人才起诉到法院,那么法院不能因案件的诉讼时效已过而不立案审理。但是如果被告主张诉讼时效已过,那么即便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那么法院仍应当判决原告败诉。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抗辩,也不能提示任何一方时效已过,简单来说就是只有被告提出时效抗辩时,法院才能依据诉讼时效已过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自己直接依据诉讼时效已过来判决原告败诉,也不能提示被告来主张时效抗辩。只要当事人不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的公序良俗,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放弃的权利,法院不能代替当之人来主张。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审没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二审就不能够再主张。所遵循的原理是民事诉讼原则中的禁反言,一审中不提诉讼
    2023-06-21
    478人看过
  • 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后何时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主张权利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一、主张权利的方式有哪些?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公告该主张权利的方式仅适用于特殊主体(现仅指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特定的事项。一般主体和非特定的事项以公告方式主张权利的,能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尚存争议。2、公证公证书的效力高于其他证书的效力,已为有效公证书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只有当‘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时,才能作为特例除外。因此,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公证证明当事人一方主张了权利的,应当认定于公证书确定的主张权利之日诉讼时效中断。但公证书的内容
    2023-04-01
    378人看过
  • 对物权的主张有诉讼时效吗
    一、对物权的主张有诉讼时效吗权利人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财物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物权为何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设置的初衷是因为害怕时间过长,案件在诉讼中取证困难,但是如果是特殊动产不动产有登记制度的,相当于有了公权力的保障,不存在取证困难,所以不需要诉讼时效。三、物权的保护类型有哪些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
    2023-05-06
    377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后发送律师函吗?
    可以发,可以不发,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收到律师函可以跟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要起诉的,积极应诉就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律师函的发出,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从发出律师函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两年。律师催款函的发出如果不是基于委托发出,且催款律师也不是以委托人名义主张权利并不必然发生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阻却效果。普通的诉讼时效是3年,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与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或者
    2023-06-21
    66人看过
  • 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有哪些
    只有当事人才可以成为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民法典》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条件: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
    2023-04-02
    323人看过
  • 欠款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还可以起诉
    1、欠款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还可以起诉《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2、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欠条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吗?欠条借条的诉讼时效不一定是一样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2023-03-03
    403人看过
  • 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后果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二,适用条件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
    2023-06-17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主张权利人灭失诉讼时效期限届满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8
      诉讼时效期届满后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的。在公民的民事权利受到了侵犯后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益的,那么在提出诉讼的过程中也是需要注意民事权益可追究的具体时效,如果在诉讼时效期满后,当事人也是会丧失胜诉权,但是仍然有请求劝的。
    • 前例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6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一直存在。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诉讼时效未主张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但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5
      会丧失胜诉权。一个案件如果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并且债权人没有在诉讼时效内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那么超过诉讼时效,他的意味着丧失胜诉权,法律就有权驳回他的请求,但是,虽然丧失了胜诉权,但他同样拥有起诉权。
    • 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从权利诉讼时效怎么办,该如何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0
      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从权利诉讼时效一般也会失效,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不能直接起诉保证人,经过诉讼之后保证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 超过诉讼时效有利息可以主张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这是2件事情1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那么按无利息处理2过了诉讼时效是失去胜诉权不妨碍债权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