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草种进出口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8:03:44 195 人看过

一、河池草种进出口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二)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

(三)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草种。

二、河池市草种进出口审批受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申请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前两款以外的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桂林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1.从事进出口生产用种子业务和向国(境)外提供种质资源的单位应当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禁止个人从事进出口生产用种子业务和向国(境)外提供种质资源。进出口大田用商品种子,应当具有与其进出口种子类别相符的种子生产、经营及进出口权;没有进出口权的,由农业部指定的具有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权的单位代理。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引进单位或者境外公司应当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二、桂林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办理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表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
    2023-05-18
    365人看过
  • 济宁市草种进出口审批需要多久
    一、济宁市草种进出口审批时间草种进出口审批的时间需要14个工作日。二、临沂市草种进出口审批的办理材料1、进(出)口草种审批表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草种经营许可证3、进(出)口贸易资格证明4、所在地市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5、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证明材料6、引进草品种的国外审定证书或品种登记名录三、临沂市草种进出口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法律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草种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草种进出口实行审批制度。请进出口草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草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
    2023-05-18
    218人看过
  • 大连市草种进出口审批如何规定
    一、大连市草种进出口审批如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73项: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第74项:草种进出口审批。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二、大连市草种进出口审批申请条件1.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3.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2023-05-18
    234人看过
  • 营口草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营口草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73项: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第74项:草种进出口审批。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二:营口草种进出口审批的申请条件1.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3.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草种
    2023-05-19
    165人看过
  • 河池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收费吗
    一、河池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收费吗不收费二、河池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受理条件根据《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1.从事进出口生产用种子业务和向国(境)外提供种质资源的单位应当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禁止个人从事进出口生产用种子业务和向国(境)外提供种质资源。进出口大田用商品种子,应当具有与其进出口种子类别相符的种子生产、经营及进出口权;没有进出口权的,由农业部指定的具有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权的单位代理。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引进单位或者境外公司应当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三、河池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八条从
    2023-11-27
    485人看过
  • 河池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河池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受理条件《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8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4号公布,自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核发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二、河池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办理材料《新闻记者证登记表》《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申领人的身份证申领人的毕业证申领人从业资格证(培训合格证)申领人的劳动合同保密承诺书、保密协议拟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的公示材料三、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相关法律《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分别负责中央新闻机构、地方新闻机构和解放军及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8
    2023-05-19
    242人看过
  • 河池医疗广告审批条件
    一、河池医疗广告审批条件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2.不属于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3.在各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之前;4.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医疗机构地址;(3)所有制形式;(4)医疗机构类别;(5)诊疗科目;(6)床位数;(7)接诊时间;(8)联系电话。1至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5.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4)淫秽、迷信、荒诞的;(5)贬低他人的;(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二、河池医疗广告审批材料1.医疗广告
    2023-05-17
    414人看过
  • 云浮云城区水产苗种进出口的审批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2.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生动物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4.有与水生动物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办理地点云浮市云城区艺苑路1号云城区畜牧兽医渔业局二楼三、办理材料据实填报需核实原件交复印件,真实有效期内有效期内真实依技术类型而定,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四、法律依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广东省
    2023-05-11
    204人看过
  • 南宁草种进出口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宁草种进出口审批需要的材料1、《进(出)口草种审批表》2、《草种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进出口贸易资格证明3、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证明材料4、引进草品种的国外审定证书或品种登记名录二、南宁草种进出口审批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并录入管理系统,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不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行政审批窗口牵头审批办、广西草地监理中心会审,提出审查意见,组织专家组现场审核,提出评审意见(3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4、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办负责人审核5、服务窗口首席代表根据自治区林业局主管领导的意见,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并在管理系统作出同样的审批决定6、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决
    2023-05-18
    119人看过
  • 齐齐哈尔草种进(出)口审批要办多久
    一、齐齐哈尔草种进(出)口审批要办多久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齐齐哈尔草种进(出)口审批的法律依据《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四十五条从事草种进出口业务的单位,除具备草种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当依照国家外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事草种进出口贸易的资格。第四十六条草种进出口实行审批制度。申请进出口草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草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草种进出口审批单有效期为3个月。三、齐齐哈尔草种进(出)口审批的条件1.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3.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草种;4.申请材料齐全、完整,复印件清晰可辨。四、齐齐哈尔草种进(出)口审批的时间以及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
    2023-12-08
    121人看过
  • 黑龙江草种进(出)口审批流程怎么走
    一、黑龙江草种进(出)口审批流程怎么走1、收件(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2、受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3、审核(合格:转入下一环节。)4、决定(审批)(不合格:不予以许可;合格:批准办结)二、黑龙江草种进(出)口审批设定依据《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四十五条从事草种进出口业务的单位,除具备草种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当依照国家外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事草种进出口贸易的资格。第四十六条草种进出口实行审批制度。申请进出口草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草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草种进出
    2023-11-30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河池房产征用条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6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 百色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百色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实缴注册货币资本达到申办最低限额:南宁市辖区不低于3000万元,其他市、县不低于2000万元;并且注册资本金须为自有实收货币资本,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以他人委托资金用以注册。 2.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要求:商业用房,营业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无偿拨付或租期在3年以上。 3.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要求:法人股东
    • 公证受理审批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5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机构可以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
    • 咸阳特种设备审批证件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咸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锅炉水质检验报告、锅炉环评批复文件、锅炉能效证明文件、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等文件。
    • 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有哪些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9
      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