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可以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拆迁时如何补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能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而承租人在公租房拆迁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一)擅自转租、转租、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擅自损毁、装修公共租赁住房的批准并拒绝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绝归还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逾期不归还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市、县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
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予以注销;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已租赁的,责令限期归还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逾期不归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归还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二是承租人死亡后如何确定公有住房继承人,生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普通居民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人姓名的,出租人应当同意。出租人有异议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生前无在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民,其配偶和生前在本市常住户口的直系亲属协商一致变更租赁账户名称的,出租人应当同意。如有异议,出租人应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根据其他地方的住房条件);
(3)原承租人的父母。
公共住房共住人是指公共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租赁住房中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难以在城市居住的人。结婚和生育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
公租房能购买吗?遇到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291人看过
-
公租房能购买吗?遇到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68人看过
-
公租房能购买吗,遇到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166人看过
-
公租房能购买吗,遇到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108人看过
-
公租房能购买吗?遇到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264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如何补偿,拆迁补偿如何确定
399人看过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
-
公租房拆迁如何补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5租房拆迁时如何补偿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由承租人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问题,而补偿的项目包括搬迁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等,也可能由承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
-
公租房拆迁如何补偿租户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7)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X 20%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 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
公租房拆迁如何补偿租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7第一,搬迁补助费。 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第二,停产停业损失(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用房)。 按照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租客遇到拆迁,维权方法。 1、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协议,获得相关补偿。在公房承租中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
-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1三、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呢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