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19:20:22 171 人看过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见,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实际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

1、实际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救济方式。

2、实际履行的适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继续存续,进而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3、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可不必承担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因而在很多损失难以确定和举证的情况下,实际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当然,尽管违约方不得以其他补救方式代替合同的实际履行,但对受害人来说,在损害赔偿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而采取损害赔偿。实事上,某些情况下采用实际履行的方式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例如,债务人迟延交货使债权人生产经营停顿,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尽管通过实际履行获得了合同约定的货物,但已遭受的损失仍未得到完全弥补。针对这种情况,就应结合损害赔偿救济方式,保护受害方利益,制裁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方面的区别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损失并用。但在两者并用的情况下,应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即受害方不得获取超过实际损失的补偿。

损害赔偿与违约定金责任的区别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它替代物。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它具有担保、证约、预付款三种作用。而违约损害赔偿则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双方具有独立性。定金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而且适用的是“定金罚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为前提,以赔偿实际损失为限度。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既不能将定金责任作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也不能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将定金列入其中。当然,如果同时适用定金和损害赔偿,其总值超过标的物价金总和的,法院应酌情减少定金的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文章
  • 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承担责任的基础是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所承担的责任,其承担责任的基础不是合同。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属于合同内的义务,违反此责任即构成违约。一、缔约过失构成要件(一)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二)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会存在赔偿问题,而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
    2023-06-23
    214人看过
  • 合同担保和违约责任区别是什么
    合同担保和违约责任是没有直接联系的,区别主要有:定义不同、适用不同、认定条件不同等。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合同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合同担保对于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一、《民法典》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
    2023-03-01
    276人看过
  • 关于合同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规定
    首先,如果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那么都可以要求对方来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如果是延迟了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那么就应该来支付这个价款或者报酬所逾期的利息。其次,如果不履行非金钱上的债务或者是履行的不符合约定的,那么对方都可以要求另一方来履行,但是有下列任一情况之一的,需要除外。第一,在法律上或者是在事实上并不能够进行履行。第二,债务的标的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或者是如果履行的话,履行的费用太高。第三,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并没有要求要履行。那如果质量不符合所约定的质量,那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对于违约的责任约定并不明确的话,那么受损失的方就应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的来进行选择。要求修理,更换或者是重做,减价,甚至是退货等等。那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有这样规定的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那么对于当事人是有着法律约束力的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
    2023-07-04
    342人看过
  • 约定违约责任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一、约定违约责任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后,如果甲公司不履行合同义
    2023-05-03
    180人看过
  • 由合同违约引起的侵权责任和合同违约有哪些区别?
    一、归责原则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二、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
    2023-04-05
    159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范围及与违约赔偿范围的区别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范围及与违约赔偿范围的区别根据相关规定,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承担的是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从根本性质上讲,是一种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赔偿损失则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从根本性质上讲,折价补偿仍然属于“返还财产”的范畴,因此,“折价”的依据应当是财产交付时的标准。赔偿损失作为处理无效合同的一种责任方式,其中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损失范围的界定。无效合同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是由于履行无效合同而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而不包括由于未履行合同而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是当事人过错的界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三个方面:(1)缔约费用。如为订约而赴实地考察的费用,为订约而支付的往来函电的费用。(2)履行费用。这又包括准备履行支出的费用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2023-06-09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 更多>

    #合同违约责任
    相关咨询
    •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金责任有什么不同?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金责任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可与赔偿
    • 合同上的违约责任与违约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8
      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的区别: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 损害赔偿与采取补救措施的区别:在不适应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挽回损失。但修补后如仍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给予损害赔偿。
    • 违约责任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和赔偿损失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31
      违约责任是不包括缔约过失责任的。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约定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责任;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法律其他规定等。
    • 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规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 但违约金如果低或做过高了,也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具体实践中可以分为这几种情况: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此时守约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21条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 (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3)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
    • 房产买卖合同中损失赔偿与违约金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般来讲,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该违约一方支付给守约方一定金额的财产。在我国的《合同法》里,违约金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但以补偿性为主。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里规定的违约金主要是用来补偿守约方的损失的,而不是惩罚违约方的。因此,超过一定限额的违约金,即便双方之间事前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有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而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