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大开管发〔2004〕16号
关于印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住宅
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直属公司: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业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九月一日
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住宅房屋
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农村住宅房屋的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农村土地上实施住宅房屋拆迁,对被拆人进行补偿、安置。
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凡由管委会支付拆迁补偿费的农村住宅房屋,由所在镇、街道动迁办或开发区动迁所担任拆迁人。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的农村住宅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对全区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农村住宅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开发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开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管委会批准的规划建设项目用地和有关规定确定拆迁范围和时限并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公告要载明拆迁范围与期限、补偿政策与安置形式等内容。拆迁公告发布后,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换房、房屋交易、更名及户口迁移、分户等事项;
(三)宅基地内盖附房。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拆迁人须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有关规定,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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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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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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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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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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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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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在实施前,由行政机关根据其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的一种附有明确期限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没有获得该许可,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程序。 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将建筑予以拆除,并对被拆除建筑的使用人予以移迁安置,对被拆除建筑的所有人予以经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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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村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9条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0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决,并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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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宅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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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赔偿律师办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8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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