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有哪些需要履行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7 22:02:50 180 人看过

一、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有哪些需要履行的义务

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的义务分别有:

1.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

2.买受人的风险负担义务;

3.买受人的检验义务;

4.买受人的通知义务;

5.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二、买卖合同履行要遵循什么原则

买卖合同履行要遵循的原则包括:

1.实际履行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应尽的义务;

2.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协作履行原则,要求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互相督促和配合,共同努力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其特点在于,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若未按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样品买卖

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当事人约定依样品买卖的,视为出卖人保证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其意义是出卖人提供一种质量担保。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对样品质量作出说明。

3.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此类买卖合同常见于新产品的买卖。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

4.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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