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期间债权人起诉法院受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5:14:56 44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清算期间的,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是会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不管是公司还是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现有财产、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后,用现有财产清偿债务。

按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此,公司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一般公司员工可以优先受偿,有剩余财产的,在按顺序受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A公司将公司一部小汽车抵押给B,当A公司破产时,B可以优先拍卖、变卖该小汽车受偿。也就是说,从这角度而言,公司破产财产最先受偿的人,是公司的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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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4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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