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公司减资程序的瑕疵由谁负责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明知a公司外债尚未清偿,仍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向工商登记部门出具虚假陈述的。存在主观过错,客观上损害了a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股东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公司减资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义务。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由于程序上的缺陷而减少资本对已知的债权人没有法律效力,实质上会造成与股东撤回出资相同的后果,因此,一审法院,参照《关于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中关于提取出资的有关规定,认定7名上诉人在各自减资范围内对a、B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补充责任并无不当。此外,即使部分股东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外部人,也不影响其在转让前承担减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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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产品缺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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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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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转让有缺陷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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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损失责任归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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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存在缺陷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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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程序应当经股东批准,董事会应当提出具体的减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照特别程序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应当按照修改公司章程的一般决议程序作出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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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有缺陷谁负责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9条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和他人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是否有错误,都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第一,没有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不存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由于销售者的错误和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缺陷不存在的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如果生产者免除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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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导致损失谁负责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0这个是需要鉴定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如果不是的话,不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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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则可免除其赔偿责任: 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并不存在,而是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由于销售者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才出现的缺陷的; 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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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产品投入流通时出现的缺陷责任责任由谁承担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存在,则可免除其赔偿责任: 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并不存在,而是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由于销售者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才出现的缺陷的; 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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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赠与产品有缺陷应由谁负责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1卖方赠与的产品有瑕疵,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