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关联鉴定待遇可以申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01:40:20 362 人看过

是可以申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一、工伤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工伤待遇与职工被判刑:有关联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因此,如果工伤职工出现以上情况,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根据情况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监禁执行的人,不适用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百零八左右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由统筹地区社会保
    2023-11-10
    252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关系工伤待遇
    劳动能力的鉴定直接影响着工伤的待遇,因为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以此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确定劳动能力的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而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员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中列举的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而赔偿多少,则主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发生工伤有伤残情节的一般都是要做工伤鉴定的,因为鉴定报告是赔偿的依据也是法律证据,一般小伤,比如说进行消消毒或者是贴一个创口贴的小伤,就不可以走工伤流程了。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交满一年的工伤保险。一、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从法律上
    2023-06-22
    475人看过
  • 工伤鉴定和工伤待遇一样吗
    工伤鉴定,指的是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工伤待遇则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补助。一、工伤保险买到哪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社保局参保缴费,无需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工伤保险名字错误了怎么办修改工伤保险中的名字的程序:职工将身份证复印件给单位;单位通过社保网站上报变更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去社保局做信息变更。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三、工伤九级伤残应该怎样赔
    2023-03-29
    241人看过
  • 签了违心协议,还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吗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案例中当事人是在受伤住院期间被要挟签订的违心合同,是可以依法撤销的。法律咨询:2011年10月,我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上班,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同年9月,我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钢筋砸伤,在场的工友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住院期间,建筑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要求我与公司签订一份协议,否则,不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在此情况下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一次性补偿给我2万元,我不得再以工伤为由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协议签订后,经过了解,我才知道自己可享受工伤待遇,遂向公司提出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却以双方已有协议为由拒绝了。请问,签了协议后我能否要求公司继续承担应负的责任?律师解答:通常来说,双方经过私下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2023-06-09
    460人看过
  • 工伤鉴定旧伤复发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鉴定旧伤复发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所享受的待遇分两种情况: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有已经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复员转业军人,他们在用人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旧伤复发的相关知识:工伤职工
    2023-04-01
    228人看过
  • 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
    如果在工作期间受伤了话,公司对于相关问题是必须要有赔偿的,赔偿的内容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谈判,达到双方最终的目的,那么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受伤者对于公司的赔偿如果不满意的话是可以申请相关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仲裁的范围。相关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协议流程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23-06-20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自己申请工伤待遇可以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这个是不可以的,工伤待遇申请自己申请是不可以的,要申请必须是要有单位盖章,如果没有是申请不下来的
    • 工伤伤残鉴定后,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申请工伤认定后,鉴定为残疾的,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
    • 工伤鉴定关联申请如何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即可。第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 (四)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 工伤再次申请关联怎么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
      工伤认定不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 工伤职工因为工伤引发的疾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认定之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 工伤待遇申请自己申请可以吗我想自己申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3
      这个是不可以的,工伤待遇申请自己申请是不可以的,要申请必须是要有单位盖章,如果没有是申请不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