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与补偿不服的,可以不签订补偿协议,但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征收部门作出征收与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确定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费=宅基地面积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价。
实际上,公式中的宅基地面积补偿价一般是指当地普通住房的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期和一定面积内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城市规划等确定/所以有时候,即使你的房子被拆毁了,道路也被修好了,你的赔偿金也可能得不到。然而,不是没有更多,而是还没有确定。
房屋置换还有一个新的均价,是指被拆迁宅基地内的房屋在一定时期、一定面积内的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上述地区农村住房建设情况,在400-700元/m2范围内确定。
平均安置面积按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和农民生活条件确定。
最后,如果您对拆迁补偿不满意,例如,实际补偿较少。在这个时候,不要太担心。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您的权利:
1。不签订任何安置协议,以免违约造成损失。2。对拆迁补偿不服的,可以作出行政裁定或者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申请行政复议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赔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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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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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就被偷拆是否合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31、没有签订协议之前,通过各种手段对被拆迁房屋拆迁的,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 2、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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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你要注意几点,签订协议不吃亏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那可多了,给你东西的那一栏,多看看,多想想,争取把一些东西细化,这样后来的争议点就少,例如规定补偿房屋过户的税费谁出,而不是单纯的说给你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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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协议不合理能否起诉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有可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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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哪些主体签订?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0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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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不合理怎么补偿?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71.房子被征收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