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代位求偿的意思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7 23:59:47 220 人看过

新保险法代位求偿的意思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新保险法代位求偿的意思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n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香港保险法——代位求偿原则
    保险赔偿的有关原则之一。代位求偿是指保险公司在给付赔偿金之后,接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具有的索取补偿的权利。通过向第三者索赔,保险公司便可抵消或缩小其支付赔偿金的损失。代位求偿适用于所有构成损失补偿契约的险种,而不适用于人寿保险。但有可能适用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契约,假如是第三人对保险事故负有责任的话。保险人代位权利的行使,必须以被保险人得到补偿为前提。一般认为,被保险人的这种补偿是指他的实际损失的全部补偿。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后,被保险人即丧失从第三人手中取得赔偿的权利。代位求偿的作用之一就是防止被保险人从他的损失中盈利。为保障保险人行使代位权,被保险人不能作任何不利于保险人的行为。如果契约中有相应条款的规定,则保险人可以在支付赔偿金前行使代位求偿权。
    2023-04-23
    284人看过
  •  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方法
    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来确定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来确定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损失而引起的纠纷。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以对代位求偿的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在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时,首先需要明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被保险人享有合同权利,保险人
    2023-08-27
    182人看过
  • 如何理解新保险法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规定
    一、如何理解新保险法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规定理解新保险法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规定因为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保险人可以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求偿权,从而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仅限于赔偿金额,超出部分仍归被保险人所有。同时,在获得保险赔款前,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优于保险公司。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在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情况下,保险人在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二、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满足什么必要条件代位求偿权行使需要具备的条件: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后才能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
    2023-10-30
    265人看过
  • 代位追偿啥意思?
    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力。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如何使用交通事故法律代位追偿交通事故能使用代位追偿的法定情形有:1、交通事故另一方车辆无任何保险且拒绝赔偿时,可以使用代位追偿;2、交通事故另一方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申请代位追偿;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极对待赔付义务时,可以申请代位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023-08-12
    54人看过
  • 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一、原告撤销权和代位权能合并审理吗撤销权诉讼与代位权诉讼不可以合并审理,撤销权诉讼是撤销债务人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代位诉讼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其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
    2023-03-12
    430人看过
  • 仓储物保险的代位求偿权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产生基于两个法律关系的合法存在: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和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损害赔偿关系。前一种关系产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补偿请求义务,后一种关系则产生第三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义务。保险人基于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补偿而取得代位求偿的资格,同时又因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债权而取得了向第三人主张的权利。于是,保险人在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时候就有两个前提存在:首先,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并且保险人已经赔付。这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保险合同合法成立是不是就意味着代位求偿权的成立呢?我国现行立法明确确立代位求偿权的成立时间在于保险金额支付之日。保险法第四十四条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都作了明文规定,即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代位行使由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这种立法理念非常明确地排除了保险合同成立时代位求
    2023-06-15
    380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是什么意思?保险代理的主要业务范围是什么
    保险代理人是什么意思,主要经营范围是什么?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保险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经营范围:1。负责推广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查处损失;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讲解保险条款,评论产品,分析个人理财需求;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4。协助客户选择保险公司的优质产品。协助客户办理相关保险手续(签保单、交保单、保单保全、收保费);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7。定期拜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在被保险人脱离危险后,协助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受保险人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向保险人收取佣金,代表保险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
    2023-05-31
    2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代位赔偿是指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申请。交通事故代位赔偿的适用条件:1、对方车辆无保险,如果对方车是新车,还没有上任何保险,恰好发生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赔付。就可以先由自己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向自己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
    2023-03-02
    401人看过
  • 发行新股的法律要求是什么意思
    一、发行新股的法律要求是什么意思1.公司是依法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发行新股和增发股票的区别在哪1.目的不同。发行股票的目的是为了首次上市交易,通过募集资金来支持公司的发展。而增发股票的目的则是为了融资,以支持公司的业务扩张或资产收购等活动。2.时机不同。发行股票和增发股票的时间不同。发行股票是公司首次上市交易时,而增发股票则是在IPO之后进行的。3.股权比例不同。发行股票会给新的股东带来股权比例,而增发股票会降低现有股东的股权比例。4.审批机构不同。发行股票需要通过股票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而增发股票则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三、新股发行的种类新股发行的种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非增资发行与增资发行。非增资发行是指公司基于授权资本制
    2023-11-19
    54人看过
  • 物上代位性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
    一、物上代位性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对于债务人转让担保物所得价款以及担保物因有损坏、贬值之虞而提前处分所得之价款或担保人另行提供的担保物,债权人亦同样有物上代位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二、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对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的本质为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的延长,而不是新设立的权利,此为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是以价值说或公平说为理论依据的,是价值权说或公平说的当然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在该抵押物的
    2024-01-09
    231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权与保险理赔的关系
    保险代位求偿权应当根据保险所代为取得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来确定管辖。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仲裁合同有效的,适用优先原则,保险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该条仅规定了保险人可以代位行使赔偿请求权,但未对该请求权作出具体解释或限定。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此处的赔偿请求权应限指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请求权;另一种观点认为,该赔偿请求权既可以是侵权行为产生的,也可以是违约行为产生,还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等。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名义,《保险法》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主体未作出明确规定,历来也有不少争议。根据《
    2023-07-08
    137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1、适用范围仅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因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代位求偿的范围不超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若第三人系被保险人之家庭成员或者组成成员,仅限于第三人故意时才有求偿权。2、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效力保险人在已经支付的保险金限额范围内行驶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驶保险代位求偿权;代为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3、代位求偿权的三个重要规则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的权利的,保险人免除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的权利的,该放弃行为无效;因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人不能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请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一、为什么代位追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1、财产保险的标的价
    2023-03-05
    194人看过
  • 保险事故代位求偿原则
    保险代位求偿权即保险代位权,是指在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取得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责任第三人的求偿权利;即保险人成为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受益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起诉责任第三人,要求其赔偿其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是指保险代位求偿权成立所需的条件,主要包括如下:1、第三者行为致保险标的损失;2、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3、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一、代位求偿权是指什么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
    2023-06-19
    495人看过
  • 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争议
    保险中的代位求偿,又称代位追偿或权益转让,简称代位,是指保险标的由于第三人的责任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是财产保险以及同财产保险具有相同属性的损害补偿保险所专有的性质。在保险实务中,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往往在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方之间存在很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是基于保险标的损失还是保险人的赔款金额?从第三方获得的赔款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如何分配?等等。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是基于保险标的损失还是保险人的赔款金额?根据《保险法》中的有关规定,一些观点认为,保险人只能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索赔,超过赔偿金额的部分,应该由被保险人自己向第三方索赔。笔者认为,这种否认保险人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权利完整性的观点,存在很大的弊端。首先,混淆了代位索赔与代位求偿的概念。前者是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
    2023-06-09
    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车险代位求偿是什么意思,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5
      代位追偿指的是当被保险人遭遇被侵权行为、合同责任、不当得利这几种情况时,被保险人可以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让其行使追偿权以保护相关权益。 所以保险人所行使的追偿权与他的赔偿义务是对等的,如果追得的款项超过赔偿金额,超过部分归被保险人。代位追偿分为权力代位和物上代位两种代位形式,但是代位求偿是不适用于人身保险的。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是什么, 保险人享有的代位求偿权的具体行使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补偿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由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关于保险代位权的具体行使,《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
    • 新保险法代位法的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9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
    • 代位求偿权释x意思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 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因为
    •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意思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3
      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