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吗,追偿权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9:02:54 379 人看过

一、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吗

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以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了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以外,还应包括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在签署的担保合同之中,约定了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可以计算利息的,担保人享有利息的追偿权;

2.若是没有约定,则默认担保人不享有利息的追偿权。

二、追偿权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被起诉追偿款时应对方法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不一定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具体是否有利息的追偿权,由担保人、债务人在建立担保关系时的约定来确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三、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

追偿权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追偿权纠纷的追偿范围是什么
    一、追偿权纠纷的追偿范围是什么1、在保证责任追偿权纠纷中,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在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中,一个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追偿权纠纷是刑事纠纷还是民事纠纷1、追偿权的纠纷通常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不存在恶意欺骗担保人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
    2023-04-21
    494人看过
  • 追偿权属于什么纠纷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清偿了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023-04-15
    488人看过
  •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
    2023-02-16
    52人看过
  • 担保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二)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三)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
    2023-03-10
    130人看过
  •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代为清偿的部分。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
    2023-06-05
    322人看过
  • 侵权责任纠纷赔偿能否主张利息
    一、侵权责任纠纷赔偿能否主张利息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侵权人赔偿损失判决的,债务人逾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
    2023-04-29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追偿权能否主张利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8
      追偿权可以主张利息。 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应以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除了主债务及利息以外,还应当包括债务人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保证人清偿之次日起的本金利息等。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可以主张利息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3
      能。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所以,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能主张利息。
    • 合同纠纷的追偿权人可否主张追偿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4
      共同债务人的追偿权是固有的,每个债务人对外连带,对内按份,任何一个人承担了超过自己的份额的债务,都有权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对内的份额,如果当事人有约定,应该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实际获利比例或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获利比例也无法确定,则推定为平均份额。另外如果债权人放弃了对其中某个债务人的债权,则其他共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所放弃的债权范围内免除责任。
    • 保证人可以主张主张追偿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保证人有追偿权。 保证人不管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其本身并不是债务人,它承担责任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但保证人的利益同样也受法律保护。因此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3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最后,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