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6:11:23
345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切实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现将出让、转让、抵押、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通知如下:
一、对外商、华侨、港、澳、台商及国内土地使用者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由土地所在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并依照《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权限的规定,报经原批准出让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土地登记、发证。
二、通过依法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等变更土地登记的,按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登记、发证。
(此件已经国务院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词条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最新文章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出让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6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中转让最需要哪些资料?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4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
-
国土局有权办理土地出让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11您前面说是土地在开发商用地红线范围内,后面又提到国土房管证,情况不大明了详细。我只能就一般的法律规定给您做答。如果没开发商有跟你商议,并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此时房屋或者土地的产权仍然归属于你。因此,国土部门是无法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的。自然,开发商也无法申请到国土证、规划许可证。如果其中发生违反前述法律程序的事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
-
国家土地法关于农村土地转让的政策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2农村土地转让政策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和股权,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
-
没土地使用权被国土局合同转让开发商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权来实现的,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处置土地的一种方式。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政府机关对使用土地的批准,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基本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土地使用权出让实际上只是国家配置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的一种方式,那么,基于出让行为的土地出让合同自然是一种行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