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是否属于审判人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8:11:20 170 人看过

法官助理不属于审判人员。审判人员,是指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具体案件的工作人员的总称。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审判人员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的正、副院长,各审判庭的正、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也是案件的审判人员。

法官助理和助理审判员的区别

法官助理与助理审判员的区别如下:1、法官助理,是指专职审判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他们在法官的督导下工作,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的人员。2、助理审判员,根据法官法规定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命,可以代行审判员职务。助理审判员享有和法官一样的权力与义务,助理审判员本身就是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

审判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按照审判委员会委员专业和工作分工,召开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等专业委员会会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2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当助理审判员时受贿福建高院一法官获刑
    由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法官赖某涉嫌受贿一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赖未表示异议,并当庭对检察机关秉公执法表示感谢。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赖某在担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助理审判员期间,于1999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万元。本案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案发后,经南靖县检察院检察官耐心的思想教育,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犯罪事实。南靖县检察院对此十分重视,陈鸿鹏检察长亲自将举报材料送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查证,该举报线索属实,认定其存在立功情节。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已构成受贿罪,因其有立功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11
    123人看过
  • 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湖北省法院系统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缓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保障全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法院和检察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全省法院系统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是在审判辅助岗位上,从事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工作的人员。全省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司法技术人员。汽车驾驶、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打字文印等后勤服务岗位,不列入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范围。第三条雇员制书记员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承担值庭、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执行死刑,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
    2024-01-29
    139人看过
  • 二审审理是否有助于改善刑事司法?
    刑事二审开庭审理不意味着对结果有利,不开庭审理也不意味着对结果不利。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属于正常现象。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离婚二审开庭流程二审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开庭审理,那审理流程与一审是差不多的。法官宣布开庭之后,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阶段也需要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离婚的二审又称为上诉程序,夫妻进行离婚诉讼,对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需要写名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一般情况下,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
    2023-07-16
    285人看过
  •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什么?
    一、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什么?第一条为缓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保障全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法院和检察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全省法院系统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是在审判辅助岗位上,从事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工作的人员。全省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司法技术人员。汽车驾驶、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打字文印等后勤服务岗位,不列入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范围。第三条雇员制书记员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承担值庭、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执行死刑,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雇员制司法技术
    2024-01-23
    177人看过
  • 人民陪审员是否有补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包括交通、就餐等费用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第三十一条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相应政府财政予以保障。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审判员”的作用陪审员在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能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弥补法官的不足,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
    2023-06-11
    484人看过
  • 法官独立审判是否合法
    法官独立审判是否合法中国宪法规定的独立审判规则包括以下内容:1、享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只能是各级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成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而且,人民法院或法官,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授权),才能成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法院或者法官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超出法律规定之外行使审判权,将可能构成越权或者违法司法;法院或者法官不履行其审判权主体的职责,面对案件而不作为,将可能构成对审判权的渎职。2、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须服从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的要求进行活动。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前提条件,但绝对的独立审判,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独立审判是不允许的;同时,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活动,也是独立审判所不允许的。3、人民法院是以独立的方式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的,其行使审判权的行为具有宪法赋
    2023-03-13
    108人看过
  • 法庭法官是否暂停审判
    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诉讼:(1)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2)一方丧失诉讼能力,未确定法定代表人(3)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一方的个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尚未确定(4)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六)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判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程的,审判可能暂停:1自诉人和被告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法院应裁定暂停审判。起诉结束后,被告逃走了,因此案件很长时间无法审理。法院应裁定暂停审判。自诉案件审理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暂停审理。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简易程序不适用。(一)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应当被判处死刑的(三)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当庭撤回供述,否认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五)其他需要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应或不应依
    2023-05-07
    226人看过
  • 峨边法院审判法庭审判辅助人员是做哪些的
    法院中除审判人员以外的协助进行审判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书记员、执行员、法医和司法警察。1、书记员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也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包括开庭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案卷、处理文书、办理司法统计、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协助审判人员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以及宣传政策、法律。英、美、法、日等国家的法院也设书记人员,称书记官,负责掌管编案、记录、文牍、统计等工作。有的国家的书记人员职权较大,例如,英国的治安法院书记官,有权在审判庭上就法律问题向治安法官作提示,但不得干预审理和参加评议。苏联各级法院也设书记员,有的法院还分设法院书记员和审判庭书记员。2、执行员中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员,负责办理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以及刑事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的执行事项。他们根据审判员下达的执行书、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执行书和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进行工作,有权了
    2023-03-16
    183人看过
  • 一个法官审理的案件是属于什么案件
    一、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适用于哪些案件?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独任法官,主要适用于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者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独任法官,审判组织依照组成法官人数,分为独任审判庭和合议庭。其中主持独任审判庭并负责指挥和协调全部审理活动的法官即独任法官。依据中国法律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二、民事诉讼案件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对于案情比较复杂,证据可能比较多的案件,法官可能会安排开庭前的证据交换,但对于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则可能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1、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
    2023-03-29
    430人看过
  • 用少女行贿官员是否属于行贿罪?
    用少女行贿官员是不属于行贿罪,目前我国行贿罪当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的行为方式当中并不包括性贿赂。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行贿方式有以下几种:(1)主动给予。这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给予财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现为直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钱、贵重物品,汽车、房屋、古董等;提供费用让国家工作人员旅游、出国考察、娱乐等;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具有现金消费功能的所谓的会员卡、打折卡、购物卡等;以赌博形式,故意输钱给国家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手机充值等。(2)被动给予。这主要是指行为人被索贿或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该种行为方式引发行贿罪的风险以行贿人实际获得不正当利益为前提。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构成行贿罪。相比之下,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实施索贿行为,就可以引发受贿罪的刑事风险,而不以是否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为条件,更不用问是正
    2023-04-06
    68人看过
  • 二审改判是否会影响法官审理案件?
    1有影响的,影响法官及法院的考核。法院内部有错案追究制。2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说一定差多少才改判。刑事诉讼法规定改判的理由是: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量刑不当。因为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说一定要量刑如何不当才改判,所以原则上说只要二审法院认定量刑不当就改判。3有关系,因为二审法院改判会影响一审法院的业绩。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审法院都会发回重审而不是改判。这样会有个缓和的余地。刑事案件二审改判率关于刑事案件二审改判率的问题,我国当前并没有官方公布的对刑事案件二审改判率进行统计的数据。当前,依据部分大数据法分析软件,基于其案例库的统计,可以得出二审改判率接近但是低于10%,可以作为参照使用。但是其数据来源及统计结果的准确性,有待考证,因此,需要自行辨析。另外,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上诉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作出何种判决或者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2023-07-06
    271人看过
  • 人体器官是否属于盗窃对象
    人体器官是不是属于盗窃的对象肾脏属于脱离人体之物,应该属于法律上之物,当然可属于他人之财产,现有的法律没有明确将肾脏排除在盗窃罪之外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等),法律未禁止就是合法。故器官属于未被法律除斥的他人财产,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肾脏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本案是否构成盗窃罪,关键在于人身体的器官是否属于盗窃罪的对象。1、盗窃罪的对象特征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一种财产犯罪,因而在刑法理论上一般把盗窃对象界定为公私财物,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公私财物是一定的财产所有权的物质载体,盗窃罪正是通过秘密窃取财物而侵犯财产所有权。2、人体的器官是不是属于财物财物的“三属性”,是指财物的经济属性、物理属性、法律属性。财物的经济属性,是指财物的经济价值,即财物的交换价
    2023-06-03
    210人看过
  • 工地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农民工
    一、工地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农民工其实很简单,这都是大家叫法上面的分别,不过也有些区别,总工就是有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叫起来名正言顺,如果没有那些职称,就叫技术负责人。一般项目在报建的时候,是必须至少报一个项目工程师的,那就要有职称证书的,但具体干的时候完全可以委托一个虽然没有职称,但是经验丰富的人当技术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你好我是农民工,我们十几个人干完活,雇我们的人从项目部算完钱跑了: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第三,如果协商
    2023-03-11
    291人看过
  •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什么的审判人员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
    2024-04-28
    57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助理审判员是法官吗?在法官位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2
      1、是。 2、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的人员。助理审判员,根据法官法规定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命,可以代行审判员职务。 3、助理审判员享有和法官一样的权力与义务,助理审判员本身就是法官。
    • 请问法官助理与助理审判员有哪些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02
      法官助理与助理审判员不是同一人 法官助理与助理审判员是有区别的, 助理审判员是法官的一种,最低级的法官,法官级别是三到五级。 法官助理不是法定称谓,按字面理解就是法官办案的辅助人员。
    • 高级法官可以做助理审判员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 法官助理和审判员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
      “助理审判员”,顾名思义,是审判员的“助理”,即助手;这一解释可以从称谓上直接获得。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此亦予以明确,其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助理审判员”,不是法院内部人员的行政级别称谓,而是可以完整地、独立地行使审判权的审判职位称谓,因而可以与“审判员”一样,出现在裁判文书的署名栏
    • 助理审判员是几级法官,规定是怎样的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2
      1.其一,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助理审判员”,不是法院内部人员的行政级别称谓,而是可以完整地、独立地行使审判权的审判职位称谓,因而可以与“审判员”一样,出现在裁判文书的署名栏中。 2.其二,当助理审判员独立行使审判权时,须经法定程序,其职务性质也只是“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尽管如此,此时的助理审判员与审判员享有同等的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