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办理流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41:36 454 人看过

《两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程序,只有严格执行,拆迁才能顺利完成。一般来说,工作步骤如下:(一)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向社会公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宣传和解释。(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来说,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况补偿和特殊情况补偿。一般情况下,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况下,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补偿,或者只补偿货币,或者只换取房屋产权,结算价差。(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6)拆迁裁定。(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义务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社保跨省转城市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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