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21:40:51 252 人看过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诉讼

1、劳动争议的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2、实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以法的强制性保证了劳动争议的彻底解决。同时,这一制度也初步形成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司法监督机制,对提高仲裁质量十分有利。此外,还较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给予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以求助于司法的权利。

3、劳动争议的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规定

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三、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举证的注意事项

随便签字(名)最危险。签字意味着劳动者本人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的认可,因此胡乱签字意味着本人胡乱的认可。

保护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很关键。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后都要上缴单位指定的一些东西,比如:工作服、工作牌等。然而这些东西确是劳动争议案件中非常重要的证据。因此我们要对此有所准备。

对需要上缴的证据及时取证。有些东西是不需要上缴的,例如:劳动合同书,法律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对于一些的确需要上缴的东西如工作牌、工作服等,劳动者可以在上缴前进行取证,例如穿着工作服拍照,对工作牌或其他书面证据进行复印留存等。

对于有些有着严格防范措施的单位,劳动者往往会被突然袭击,此时劳动者不要乱了方寸,而是要学着如何在短时间内取证。例如采用手机录音或手机拍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与诉讼审理的管辖权争议
    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团体即工会发生的争议;也包括用人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从狭义理解,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我们在诉讼中所称的劳动争议,通常指的就是狭义的劳动争议。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管辖的通知发布部门: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文号:渝劳仲发[2008]1号各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56号令)自1999年起施行近10年以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企业大部分已完成改制,外商独资、合资、合营企业及外地驻渝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发展迅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赋予了
    2023-07-11
    149人看过
  • 高院法官精解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一、实务问题及相关争议王某与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王某被派往乙市B区工作,后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王某向乙市B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仲委)申请仲裁,该委依法受理后作出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裁决,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甲市A区法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的问题,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本案中,乙市B区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而甲市A区则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两地基层法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因此,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甲市A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的精神,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起诉的,应当向作出该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基
    2023-06-10
    9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法管辖法院是哪一个
    管辖劳动诉讼案件的法院,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一、企业拖欠工资到哪里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或者合同旅行的法院起诉,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劳动仲裁是指什么程序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中断和裁决的程序。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如果单位要求员工上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员工应该在单位上班,而不是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拒绝在单位上班。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的,单位认定员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员工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可以解雇员工。因此,建议在单位决定解雇
    2023-04-06
    214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
    (劳部发〔1995〕209号)北京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请示》(京劳仲文〔1995〕38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国务院法制局同意,现函复如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主要是为了方便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你局请示中所述职工系北京市居民,其工资关系在上海市,争议双方当事人是在北京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法规标题】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发文字号】劳部发[1995]
    2023-06-05
    203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劳动争议管辖问题作为劳动者进入法律救济的前提,直接涉及到劳动者权利的实现程度,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规对于劳动争议管辖的规定没有体现对劳动者权益的特别保护,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文针对劳动争议管辖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了初步的探讨,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争议管辖制度的若干建议。【关键词】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争议;管辖【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仅是一个实体法上的问题,更是一个程序法上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程序法上的规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试想,即使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拥有无限的广泛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在实践中如果遭到侵害并没有救济的渠道或者寻求权利救济的成本极其高昂,那么这些权利只是纸面上的权利,对劳动者来说只是画饼充饥而已。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问题作为劳动争议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
    2023-04-22
    401人看过
  • 劳动案件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的那天起计算。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只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当先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就该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起算点如何确定,劳动部答复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如果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那么当事人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会受理,但是会提示当事人
    2023-06-05
    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法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员)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
    • 诉讼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7
      合同履行地、单位注册地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提起劳动诉讼,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审理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
    •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处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一般说来,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只是受理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