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简单成立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7:06:33 195 人看过

设立债权人撤销权的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不合理处分其财产或财产权益;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

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第一、债权债务合法,即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

第二、债务人存在不当处分财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且债务人主观上存在恶意;

第三、债务人的行为造成了对债权人损害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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