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国家发改委首次回应目前在汽车领域开展的反垄断调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秘书长表示,目前已经查明奥迪和克莱斯勒存在垄断行为,并于近日完成了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案调查,并将依法进行处罚。他同时表示,关于奔驰是否存在垄断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对汽车领域展开的反垄断调查持续发酵,把豪车在国内国外价格之间形式的剪刀差凸显出来,并对中国豪车市场畸形的高利润给予了一个揭示,向跨国车企在中国进口豪车市场的淘金潮,终于被浇了一瓢冷水。一些跨国车企纷纷以降价来应对反垄断调查,尽管豪车突然下调售价而造成自己利润损失,导致进口车市场增速或将放缓,但是,对多家主流豪车企业展开反垄断调查,并取得阶段成果,中国消费者或将这场反垄断调查之中获利,随着反垄断调查进一步向纵深推进,或会倒逼销售管理制度修订来拧遏制垄断跨国车企暴利的紧箍咒。
近年来,豪车在国内国外价格之间的失衡,严重地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然而,随着居民收入增长、消费水平提高,加之国人在消费观念上存在的偏差和迷信,造就进口豪车在国内市场销售跨越式增长。对于跨国车企而言,中国车市俨然是一块超过任何一个市场的大肥肉,特别是豪车销售出现了一种非常诡异的现象,越是高档豪车越是好销,更突出的是市场求着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倒置,导致了垄断价格居高不下。虽说中国消费者对垄断销售早就怨声载道,对垄断经营讨厌万分,可是,市场供给的主导权把握在跨国企业手中,中国消费者对市场价格垄断敢怒敢言却不敢弃,加上崇洋媚外的消费观念,助长了豪车价格的垄断越来越离谱。
垄断对整个汽车产业,包括对豪车生产企业,不是好事,但是,垄断经营能够创造居高不下的巨大利益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当豪车品牌在中国赚钱完全不费力气而轻而易举的时候,对于那些正努力大规模进行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的企业而言,显然是一种有失公允和不公平的竞争。这恰恰证明了跨国车企利润来得太容易,不仅忽视了对研发和质量的高度重视,还会对日趋成熟的中国消费者采取敷衍了事的营销策略,降低了售后服务的水准和范围,近年来,在中国市场豪车品牌质量问题频频出现,不仅让公众对许多豪车品牌信任度大打折扣,而且让中国消费者开始理性正视豪车品牌质量问题,有些中国消费者以极端手法出豪车品牌洋相也大大降低了其美誉度。
现在正在推进的反垄断调查,短期的目标就是要把居高不下的豪车品牌价格降下来,消除豪车在国内国外价格之间形式的剪刀差,让更多偏爱豪车品牌的中国消费者能够享受到跨国车企的优质品牌和售后服务。长远的影响,则可以导致豪车联盟内部出现松动,可能引起降价浪潮,促使价格整体回归至真正的产品价值。可我们千万不要被众多跨国车企在大范围展开的反垄断调查之下适出的下调其整车、零配件以及维修保养费用的价格而迷惑住双眼,而是要清醒地看到豪车品牌价格即便作了适时的下调,但其在国内销售的价格仍远高于国外市场。
这轮反垄断调查要取得真正成效,绝非朝夕之功。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反垄断调查中确定短期目标与长期要求相结合的治理策略,制订出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规划,包括网点布局方案、网络建设进度、建店标准、软件及硬件标准、售后服务标准等标准。形成《反垄断法》在国家层面的法律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在行业层面的行规之相配套与衔接的法律制衡体系。防止进口豪车在反垄断调查下全线降价,可其市场竞争力不减反增;价格一时便宜了,但垄断局面继续,很可能引发豪车品牌再度坐地起价,出现报复性价格反弹。
此次反垄断调查,任重而道远。一方面要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强化对汽车厂商手中的权力加以约束,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进行改进和完善,以维护汽车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在改变垄断格局大背景之下,国内汽车工业也要抓住这一次市场机会,收购兼并海外豪车品牌或企业,用资本换取技术和品牌,形成属于自己的高端领域竞争力,缩小和接近与在汽车产业高端领域国内外的差距,实现汽车行业中国制造质的提升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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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答:《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决定,也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决定;时,还包括既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协议,但采取了步调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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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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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0《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