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伤人致人死亡,如何认定刑责
醉酒伤人致人死亡的具体刑期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定,醉酒的犯罪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醉酒人是完全刑事责任人吗
醉酒的人犯罪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完全刑事责任人。
根据《刑法》规定,这里说的“醉酒”,是指生理醉酒,即饮酒过量,导致酒精中毒出现精神失常的情况。
在醉酒状态下,行为人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减弱判断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并不会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而且醉酒的人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并可以得到控制的。
所以,醉酒的人犯罪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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