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
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预期违约的方式有哪些
(一)预期违约方式
1、违约构成不同。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具备:
(1)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确认违章建筑。违约方明确的肯定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
(2)明确表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
(3)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4)毁约无正当理由。构成默示预期违约应具备: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能力履约,二是不准备履约;一方的预见有确切的证据,至于判断的标准,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对方不能正常履行;被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违约行为形态
2、违约者的主观方面不同。明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一方能够履行而不愿履行,这种违约表示明确肯定的,违约者的主观状态只能是故意。而默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客观上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即失去履行能力,这种情形往往是从一些客观事实推测到的,如一方出现资金困难,支付能力欠缺,负债过多难以清偿等;二是一方当事人客观上能够履行合同,但却不打算履行合同,如该当事人商业信用不佳,己将部分货物转卖出去等等,这种情形,往往是从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推测导致的。因此,默示预期违约申违约者对违约行为的发生主观上既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是出于过失。
3、救济措施不同。明示预期违约发生后,受害方有权选择救济措施,即受害方要么不接受对方预期违约的表示,等对方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后,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如果届时对方不实际履行,再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要么接受对方预期违约的意思表示,立即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默示预期违约发生后,受害方享有的第一个救济措施是通知对方要求其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将来能够履行合同的担保,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而不是立即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合理期限内并未提供将来履行合同的充分保证,则默示预期违约就转化为明示预期违约了,受害方可以明示预期违约发生时那样采取选择的救济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预期违约的具体类型
(一)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二)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民法典》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
实际违约的分类
1、履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
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主观履行不能和客观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后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时不能和永久不能。应注意的是,如果履行同时符合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和全部不能,此时合同是无效的,而不是违约的问题。
2、拒绝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予履行。
3、迟延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届满,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也没有明确表明将不予履行。
4、不完全履行。即已经履行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1)瑕疵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
(2)加害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但不符合合同约定,还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
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也是实际生活中中容易出现的情况。如果我们遇到合同预期违约的特殊情况,当事人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或者依法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来解决。
-
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494人看过
-
买卖合同卖方预期违约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389人看过
-
预期违约有什么法律效果?
461人看过
-
根本违约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以及两者的区别?
310人看过
-
对方预期违约后风险由谁承担
463人看过
-
涉及预期违约的金融借款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390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口头上的违约需不需要承担后果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口头租房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双方也均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执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
预期违约是什么意思,预期违约有什么法律后果?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一、预期违约是什么意思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预期违约有什么法律后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
-
持有犯罪预备期间如果犯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0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持有犯罪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
-
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3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07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其中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