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有哪些附随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06:20:26 73 人看过

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承担的义务,它具有不确定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因此,在适用时必须慎重,避免片面加重劳动者的义务和任意扩大解释。

在借鉴国外立法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密义务的范围

所谓“秘密”,是指有所隐蔽、不让人知道的事情。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营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并不是法定的企业员工的义务,必须由企业与员工约定。笔者认为,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而派生出的带有准强制性的义务。因此,笔者认为,只要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即产生。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保守秘密的附随义务比较明确和易于操作,而且作为劳动者,保守本单位的秘密与自己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但是当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人员流动已成为企业泄密的最大危险。因为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储存于掌握信息人员的头脑中,而且随着人员的流动,储存信息的介质也会很容易地被这些人员带走。因此人员的流动确实给企业秘密泄露带来很大威胁。但实践中的难点在于,企业若以劳动争议启动司法程序,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在劳动合同关系已不存在的情况下如何行使权利?这就需要从附随义务中的违反后合同义务来加以解释,后合同义务是形式上脱离了合同,即已履行了劳动合同的义务,但实质上它是以“履行了的合同”为依据而产生的义务。因而,遵守后合同义务的行为,归为广义的附随义务之列。

2.竞业禁止中的问题

有学者认为,竞业禁止侵害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权,对劳动者的限制不妥。但是竞业禁止的效力一方面涉及到劳动权,另一方面又涉及到竞争政策。不同经济体制决定了不同的竞争政策。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竞争规则是:既鼓励竞争,反对限制竞争;但同时又不允许违背诚信原则进行恶意竞争。劳动合同解除后,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竞业禁止义务仍应起到约束劳动者的作用。

但是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以避免片面加重劳动者的义务。首先,不能将竞业禁止的范围无限扩大,否则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在雇员于原单位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范围之内,一般应限定在不得开展与原用人单位相同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单位,这也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我们知道,有很多劳动者熟悉数个专业,有多方面特长,在离职竞业禁止中限制劳动者以其他专业的其他专长去自营或去他处工作,就有对劳动者不公平之嫌;其次,劳动者以劳动维持生计,其家庭成员的生活也或多或少依赖于其劳动所得报酬,若竞业禁止的时间过长,不但影响劳动者本人的生活,也有损于其家庭成员的利益。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今天,超过一定期限,商业秘密的竞争优势一般会丧失。因此竞业禁止的时间过长,不能体现我国劳动法首先保护劳动者,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宗旨。笔者认为,规定不超过2年的竞业禁止期限较为合理。

3.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关系,具有明显的身份上的从属关系,因此,在工作中劳动者应以最大的忠诚对待用人单位.

这种附随义务,不能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归于消灭。但具体如何处理,应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从公平、正义等方面全面衡量。其基本点应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总之,笔者认为,规定劳动者附随义务对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及保证公平、有序、合理竞争的就业环境是很有益处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派遣劳动者有哪些义务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的必要义务包括: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就业知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及相关待遇;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其他。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作了明确划分,使得在出现劳动争议时有法可依,避免产生责任推诿现象,从而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
    2023-08-18
    228人看过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下列义务和权利:第一,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第二,应当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第三,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意履行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义务。第四,劳动者还应当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第五,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第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浅谈受赠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义务只在赠与合同中发生。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成为赠与人。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赠与,无民事能力的公民不能成为赠与人,但可以成为受赠人。一般对法人做赠与人没有限制,但国有法人
    2023-08-07
    203人看过
  •  在哺乳期,劳动者有哪些劳动保护义务?
    在女职工哺乳期间,企业需要采取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首先,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加班或熬夜工作。其次,不得让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此外,企业应每天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给哺乳期女职工。最后,还要关注其他相关事项。在女职工哺乳期间,企业需要采取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首先,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加班或熬夜工作。其次,不得让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此外,企业应每天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给哺乳期女职工。最后,还要关注其他相关事项。 企业哺乳期劳动规定企业哺乳期劳动规定是为了保护母乳喂养婴儿的健康和福利而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保障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哺乳期妇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为哺乳期妇女提供符合国家
    2023-08-21
    174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二)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
    2023-04-03
    485人看过
  • 劳动者权益有什么,劳动者又有那些义务
    一、劳动者权益有什么,劳动者又有那些义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在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①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二、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什么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可能因下列行为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相应的
    2024-01-28
    75人看过
  •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负有什么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亲自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一、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提供劳动报酬;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四、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六、有权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七、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要求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法律*快车一、被迫辞职如何赔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
    2023-06-24
    48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需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如果个人提出辞职,通常不会提供额外的补偿。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个人辞职时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个人提出辞职,通常不会提供额外的补偿。不过,如果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个人辞职时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劳 动 合 同 赔 偿 标 准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劳动者作为赔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
    2023-09-11
    3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告知义务有哪些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用人单位不能为了解情况而侵害劳动者的隐私,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
    2023-04-21
    1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的随附义务
    《法》第五十条规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如下随附义务:1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对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均要求提供跟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对劳动者就业带来很大影响。另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也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拒绝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
    2023-06-10
    353人看过
  • 合同中附随义务概念
    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债之关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依其情事,尚会发生各种义务。例如:甲出租A屋给乙经营面包店时,不应再将相邻之B屋租与他人,从事同一营业;电热器之出卖人应正确告知其使用上之安全事项。关于此类义务,德国学者有称之为Sch tzpflicht,有称之为Nebenpflicht,有称之为weitereVerhaltenspflicht。台湾地区学者,有称之为附从义务,有称之为附随义务,均属Nebenpflicht之迻译,后者较能表现其特征。盖此类义务,并非如给付义务之自始确定,而系随着债之关系
    2023-03-12
    390人看过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相关义务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也应当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和实体性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下列义务和权利:1、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除由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应根据规定履行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建议劳动者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以免因行使解除权不当而出现争议。2、应当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通过交接单等书面形式将交接情况作出记录。3、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意履行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义务。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一个劳动者的无条件义务,由于泄密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不仅可以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受密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于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
    2023-03-02
    4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需承担的义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且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应当赔偿劳动者停止工作期间的收入损失;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则应按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何对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2023-07-03
    89人看过
  • 合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特点
    一、合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合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1.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二、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特点合同附随义务的特点有: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
    2023-07-08
    71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签哪些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不能签哪些劳动合同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4、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5、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
    2023-06-18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负有哪些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5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1、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的义务: 1、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的义务
    • 劳动合同中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能约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0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 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哪些,需要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5
      第一、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当中都必须要履行自己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 第二、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当中都必须要履行自己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 第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劳动者都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 第四、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义务。《
    • 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附随义务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承担的义务。
    • 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3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三、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八、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