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的案件中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4:23:35 376 人看过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总结如下:

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8、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抚育案件

1、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

2、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赡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4、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2、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

3、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

4、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居住;

6、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

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同居关系的事实证据;

2、生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的证明材料;

3、财产清单(参照离婚财产清单填写)。

非婚生子女、弃婴确认生父母

1、医院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

2、单位、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明。

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的有关证明,法定监护关系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指定监护须提供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书面或口头指定监护的证据;

2、被监护人身体、财产情况的证据材料;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七类婚姻家庭案件的证据提交一览表!
    婚姻纠纷案件(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6)一方智力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7)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服刑地点的证明;(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13)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14)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15)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16)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17)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
    2023-04-25
    497人看过
  • 婚姻家庭案件中的财产增值归属
    婚姻家庭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具有特殊的亲属关系,即该类案件中的当事人具有特殊的人身关系。正基于此,该类案件中在判断财产增值归属等问题时,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基于身份关系对于财产增值的贡献的问题。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足以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作出了贡献,那么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问题时,就应当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如果财产的增值与行为人的婚后行为没有必然联系,即当事人的行为并不足以导致财产价值的增加,那么,财产的增值部分就应当归财产所有人所有。本案中,诉争房屋是李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的价值发生了增加。房屋价值的增加不是基于刘某与李某结婚的事实,也不是由于刘某婚后对房屋的投资、经营等行为,而是由市场的自然变化导致。也就是说,刘某并没有对房屋的增值作出具有贡献性的行为,刘某没有权利分得房屋的婚后
    2023-06-11
    117人看过
  • 证据规范: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证据的提供要求是什么?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提供的证据包括:1、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2、证明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4、有赌博、吸毒等证据;5、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相关财产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起诉材料(一)离婚案件:1、婚姻关系证明;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8、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二)抚育案件:1、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2、属离婚后的
    2023-07-03
    90人看过
  • 婚姻家庭刑事诉讼案件中的死刑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先后召开的多次会议上,都强调要慎重处理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的刑事诉讼法中死刑适用。最高人民法《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召开的第五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部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又再次强调: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在处理上应当与严重危害社会
    2023-04-25
    224人看过
  • 婚姻中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二)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三)家庭暴力中的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一、骂脏话属于家庭暴力吗骂脏话不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
    2023-03-08
    254人看过
  •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哪些材料
    在实践中,由于婚姻家庭的原因引发的纠纷很多。此时,为了处理这些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哪些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婚姻家庭案件的证据应概括如下:1.离婚案件1.婚姻关系证明2.离婚原因的事实证据3(4)家庭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证明。财产已经转移的,应当提供转移地的有关证据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据6.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抚养子女的,提供医院的证据8.离婚诉讼,应当提供原判、裁定、调解书等法院文书第二,托儿案件,(二)离婚后发生托儿纠纷的,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3.双方经济收入和养育能力的证明材料3,支持性案件1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经济、实物情况的证明材料3.被告经济收入和承受能力的证据4,原告与被告之间赡养关系的证据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了经济、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2023-05-07
    385人看过
  • 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角色和重要性
    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律师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律师可以到房管局了解对方是否私下买卖房地产,到车辆管理处了解对方是否买卖车辆,到工商局了解对方是否私下成立公司。此外,根据财产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动产、不动产、货币、有现金价值的证券、权益等。不同形式的财产有不同的分割形式。我们可能不太清楚所有这些内容。在这个时候,律师可以帮忙。如果没有律师的指导和代理来处理这些事情,它可能会减少,它自己的财产权益也会受到损害。而且,收集和判断对方婚姻过错的证据,也需要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其次,在争取儿童监护权的过程中,更倾向于委托具有专业法律技能的律师获得儿童监护权。因为律师知道如何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何合理反驳对方的证据,从而在更大程度上为自己争取到法官的支持。此外,在婚姻家庭案件中,还涉及债务的分割和处理。对于判断什么是法定债务,什么是非法债务,什么是婚姻债务,什
    2023-05-02
    384人看过
  • 结婚证是婚姻案件纠纷中的重要证据吗
    如果要诉讼离婚,结婚证是是主要证据。离婚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存在,如果不存在婚姻关系的话,自然是不能够诉讼离婚的,所以夫妻感情破裂而又不能自行协商登记离婚而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因关系的时候,双方首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则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纠纷案件应该提供以下证据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7、一方
    2023-05-14
    487人看过
  • 婚姻家庭咨询的特点有哪些?
    (1)双向性:婚姻咨询是由咨询对象和咨询员两方面组成的。其中,咨询员在整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咨询对象是婚恋咨询过程中的主体。双方必须互相配合,又互相影响。其中主要以咨询员以自己正常的心理和丰富的婚恋咨询方面的知识去影响、转变咨询对象的心理紧张状态或异常心理,使之向积极健康的方向转变。(2)多端性: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结构是由多方面所组成,主要包括认识、情感、意志和人格等几个方面。人的心理问题也常表现在这几个方面,其表现形式又因个人的差异而有区别。在婚恋咨询中,咨询员应从咨询对象的薄弱环节入手,最先予以解决,由点到面,这样才能使婚恋咨询收到良好的效果。(3)社会性: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各个方面的因素必然对人的心理活动产生影响。婚恋咨询亦不能脱离社会的真空中进行,因此,咨询员对咨询对象的帮助也只是各种因素中的一部分。社会上其他各种因素都会影响婚恋咨询的效果。有的会促进婚恋咨询的效果,而有的则会
    2023-04-16
    388人看过
  • 婚姻家庭案件中律师作用和重要性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律师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一、由律师指导、代为调取对方可能隐藏的婚内财产比如,律师可以去房管局调取对方是否有私自买卖房产,可以去车管所调取对方是都有买卖车辆,可以去工商局调查对方是不是私下有开设公司等。另外关于财产分割,根据财产的形态不同,可以分为动产、不动产,货币、具有现金价值的有价证券、股权等等。不同形态的财产,有不同的分割形式。这些内容我们可能都不太清楚,这时候律师就可以帮忙了。如果没有律师的指导、代理处理这些事,就可能在无形中被少分,自身的财产权益受损。并且,收集、判断对方在婚内存在过错的证据,也是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处理经验的。二、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委托有专业法律技能的律师,得到孩子扶养权的几率更大因为律师知道怎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怎么合理反驳对方的证据,从而更大程度上获得法官对自己一方的支持。另外,在婚姻家事案件中,还涉及债务分割、处理的问题。对于判
    2023-06-13
    86人看过
  • 离婚诉讼证据有哪些,离婚案件中哪些证据最有力
    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双方当事人都要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加以举证,因此应注意收集与其相关的证据。(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证明有一
    2023-06-26
    390人看过
  • 申请婚姻家庭案件复议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材料:1、婚姻关系证明;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交通事故复议需要什么材料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是有期限限制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
    2023-07-14
    338人看过
  • 婚前财产公证在婚姻家庭中的作用?
    公证制度在婚姻家庭中的作用公证制度的发展之初,大部分的公证多为家庭中的公证事项,比如遗嘱公证、继承公证等,这些公证为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减少纠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随着公证制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证制度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并且随着涉外公证业务的拓展,国内公证在公证业务中所占的比例相对减少,但她的作用却越来越明显,目前在婚姻家庭中涉及的公证主要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继承公证、遗嘱公证等,这些公证有效的避免了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尤其是修改后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财产可以进行约定,遗嘱中可以明确规定财产归夫妻间的哪一方所有等条款,为公证增加公信力和确定力提供了相对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2023-04-16
    191人看过
  • 婚姻家庭中收养孩子有哪些要求?
    婚姻家庭中收养子女要求有: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一、已有一个孩子可以领养吗已经有一个孩子,可以领养。收养子女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二、约定股权或期权作为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一般不犯法。但收养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三、有两个孩子
    2023-06-29
    6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案件的举证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⑧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2)抚育案件:①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
    • 婚姻家庭一般案件应当提交哪些证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7
      对于家庭暴力,你的照片和诊断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够充足,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男方没有尽到该义务,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孩子法院会判给你抚养,法律规定抚养费为对方收入的20%-30%,但还是可以增加的,以保证正常生活,如果这些证据均具备的话,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北京儿童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你保存好证据,可以来电。
    • 婚姻家庭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是什么的呢?大家知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0
      ①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②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③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 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的适用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7
      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的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婚姻中的家庭关系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6
      婚姻家庭关系是: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