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私下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还需支付中介费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47:54 392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一、什么是中介合同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可见,所谓中介,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中介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据此,中介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二、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1、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

2、中介合同为有偿合同。

3、中介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中介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

5、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如何支付居间费?
    居间,委托人,合同,报酬,支付,行为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如何支付居间费?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第一,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但居间合同的性质属于委托合同,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有时就会出现居间人已经进行了居间行为,而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解除了与居间人之间的合同,然后再与居间人介绍的第三人订立合同。这种“过河拆桥”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果事后居间人知道了此情况,仍有权要求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第二,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第三,居间人促成了合同成立,但委托人与居间人没有对报酬问题作出约
    2023-06-09
    127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中应怎样支付费用
    一、合同中的委托费用支付条款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为办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费用。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的多少,费用使用的合理范围、项目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写明。二、支付费用的范围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是一个概念。《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八条【委托人支付
    2023-06-25
    326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中如何支付费用?(上)
    一、合同中的委托费用支付条款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为办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费用。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的多少,费用使用的合理范围、项目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写明。二、支付费用的范围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是一个概念。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委任人因受任人之请求,应预付处理委任事务之必要费用。”
    2023-04-21
    199人看过
  • 债务人委托第三方付款需要第三方签字吗
    如果债务人委托第三方付款的,需要第三方盖章。债务人与第三方订立委托合同的,需要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才成立。而债权人接收款项时,也可以核对委托合同上的印章来予以确认。一、债权担保表现方式是哪些债权担保有五种表现方式。具体如下:1、定金是指卖方在合同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提前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付款的保证;2、保证是指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经济实力强、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保证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时付款,担保人应承担付款责任;3、抵押是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扣拍卖,出售价格优先受偿;4、质押是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使后者享有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5、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二、合同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有责任吗合同
    2023-03-08
    88人看过
  • 私刻印章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第三方该找谁支付款项?
    天一建安公司与开发商承包马某小区的建筑施工。公司将该工程交给田某,并约定工程田某自负盈亏。田某私自刻章与某混凝土公司签订合同,后来田某欠款太多下落不明。混凝土公司该去找谁支付款项呢?公司可以找天一建安公司支付款项。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在混凝土公司看来,田某使用的是天一建安公司的印章,用天一建安公司得名义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商品也都送往天一建安公司承包的工地,现场也有天一建安公司的施工标志。所以凝土公司有理由相信是天一建安公司的行为,可以向该公司主张履行合同。私自刻章涉嫌犯罪吗?行为人私自篆刻印章是属于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私刻印章的使用者将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023-05-06
    116人看过
  • 隐名代理,受托人超过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在隐名委托他人办事时,受托人超越委托合同的约定的委托权限,擅自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事情可大可小,只是隐名委托人一般没有追究而已。但在涉及房屋买卖、贵重大件商品买卖等情况时,就有必要清楚第知道隐名代理的受托人超过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了。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在隐名代理中,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因无权代理行为而达成的合同,虽然成立,但是是否发生效力,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而第三人签订的合同,需要得到委托人的追认才能发生效力,否则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不利后果,由受托人与第三人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果受托人越权订立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予以赔偿。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受托人予以赔
    2023-05-01
    52人看过
  • 委托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中介费的故意
    是否为交易付出了合理的对价是认定构成跳单违约与否的重要依据,当委托人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机会后,为了不付中介费私下成交,又或者为少付中介费恶意到另一家中介成交,则很有可能构成跳单违约。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1号上海某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确认了:居间合同中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撇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具有约束力,即买方不得跳单违约;但是同一房源信息经多个中介公司发布,买方通过上述正当途径获取该房源信息的,有权在多个中介公司中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交易,此行为不属于跳单违约。一、二手房纠纷的类型包括了哪些1、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产权的公房出售;房
    2023-03-04
    305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中第三人不知道是委托关系怎么办
    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是在执行委托事务的,该项交易仅在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当受托人向委托人履行交付货物或其他义务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负责。这种情况实际上产生两个交易关系,即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根据规定,又分三种情况:1、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2、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3、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
    2023-06-14
    55人看过
  • 私人合同要委托人吗
    私人合同是否委托人,还是看合同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一、委托合同的要件(一)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二)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法律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
    2023-02-24
    192人看过
  • 行纪合同第三方知道委托人吗
    行纪合同第三方知道委托人,因为这是涉及到三方主体的。行纪合同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委托人、行纪人、第三人。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时,不论行纪人是否告诉第三人自己是代理人的身份,或者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姓名,都不影响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买卖关系的法律效力。由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托人无权对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提出自己的异议。因委托人的违约行为致使行纪人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不得直接对委托人主张损害赔偿,而只能向行纪人主张权利,行纪人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由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行纪人只能先承担责任后,再向委托人行使追偿权。同样的,
    2023-02-18
    323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托人只是从行纪人处接受行纪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权要求行纪人履行合同义务,但不得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同样,第三人只能向行纪人行使请求权,并对行纪人履行买卖合同义务。行纪合同的效力涉及到两个合同: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行纪合同、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三个方面的关系: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怎么区分间接代理和行纪间接代理和行纪的区别:1、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只要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成为代理人。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能成为行纪人;2、是否可以行使不同的干预权和选择权。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
    2023-04-12
    92人看过
  • 民法典绕开中介订立合同,还要支付报酬吗?
    一、《民法典》绕开中介订立合同,还要支付报酬吗?绕开中介,利用中介提供的信息,和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需要支付给中介相应的报酬,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被称为跳单、跳中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二、“跳单”频发的原因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从经济学角度讲,谁都希望付出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回报。在通过中介买卖或租赁房屋时,不少人会偷打小算盘——要是能把中介费省下来,就能减少一笔交易成本,省下的就是赚到的。正是这个“小九九”促使交易方暗度陈仓,让许多中介人竹篮打水一场空,所有的辛苦全都白费。当然,也有不少人为“跳单”击鼓鸣冤,控诉中介太“黑”。比如,虚假宣传、漫天要价、“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等等,并据此认为“跳单”是委托人反击或自卫的一种合理方式。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中介人的
    2023-06-19
    423人看过
  • 委托人应当支付受托人的哪些费用
    1、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为办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费用。2、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的多少,费用使用的合理范围、项目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写明。律师补充:委托人报酬的支付方式: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或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委托人均应支付全部报酬;2.受托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给付报酬。委托合同的解除需要要注意:1、在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这主要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没有确定的规格和限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023-05-06
    321人看过
  • 委托合同有偿费用的支付
    一、合同中的委托费用支付条款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为办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费用。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的多少,费用使用的合理范围、项目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写明。二、支付费用的范围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是一个概念。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委任人因受任人之请求,应预付处理委任事务之必要费用。对于委托人支付的预付款,如果委托事
    2023-06-04
    18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委托人与中介人之间签订合同收取中介费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9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的规范《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 委托人利用中介人服务的应当支付中介费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9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的规范《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 受托人与第三人订合同需委托人担责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1
      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是否需要委托人担责,需要看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如果受托人是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之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那么合同对于委托人也是有约束效力的。如果受托人是在委托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与第三人签订合同,那么需要看代理的权限约定,假如属于无权代理范围的话,那么这种合同可以撤销,由受托人承担责任,委托人无需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 请教提前终止委托合同需要支付中介费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2
      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应当按照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报酬的,但依据习惯或者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应该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委托人仍然有支付给受托人报酬的义务。一般处理事务完毕,委托关系才终止。但在委托事务未全部完毕之前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也很多,提前终止委托人是否还要给付报酬呢,各国的民法典对此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委任关系因非可归责于
    • 与房主私下签订协议,没有通过中介需要付中介费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后或者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