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制度:是否应该加强监管力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5:44:52 298 人看过

缓刑不需要进监狱。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缓刑需要每天打卡吗?

首先拿到判决10天内回当地户口的司法局矫正中心报道,途中可能会说资料没有到,但你可以先报道先,然后就等司法电话。再拿齐身份证、户口本、小1寸照片、要一个担保人、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一个住房的房产证原件。然后就会开始问你各种问题。由于我认识人所以简单问了一些。会问案情经过。然后拍照和担保人一起拍一张照片。再就是手机安装定位和给你一张手机卡。弄好就可以了。然后完成,再去司法所报道,这里就是负责监管你的。简单手写一份思想报告(有对着抄的)。然后就告诉你:每天手机app签到拍照、一周2个电话、每个月2次回司法所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保监会将加强保险监管制度建设
    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上海表示,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违背发展规律就会受到惩罚,不仅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较大风险,甚至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吴定富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上海保监局调研时作出如上表述的。他说,保险业要遵循经营规律,要深入研究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别是盈利周期规律,增强盈利能力,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吴定富表示,保险业落实科学发展观,除了必须在实践中切实解决好经营规律这个重要问题外,还必须切实解决好保险发展方向和保护消费者利益这两个重要问题。他说,保险业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覆盖面和渗透度。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开发真正符合人们需要、定价合理的多样化保险产品,努力做好理赔等各项保险服务,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吴定富强调,要围绕解决保险发展方向、经营规律、保护消费者利益三个
    2023-04-23
    314人看过
  • 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
    政府应当切实履行好其监管职责,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应当成为政府的头等大事,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对食品的准入市场管制,提高食品的准入市场门槛,严防“三无”食品流入市场;要有效规范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无证加工食品的行为;要整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测资源,更新检测装备,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对食品从生产、加工、管理、贮运、包装到销售的全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监控;要全面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要规范食品采购渠道,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反应灵敏、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乡镇政府、各监管职能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确保监管到位。一、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
    2023-03-22
    121人看过
  • 怎么适用缓刑制度适用缓刑制度该怎么做
    一、如何适用缓刑制度1、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2、执行: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3、考验期限:(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4、结果:(1)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2023-04-01
    361人看过
  • 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惩罚力度是否应该加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如下:1、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回财产的差额;3、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建议近年来在一些案件中,出现了国家工作人员拥有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巨额财产却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情况,使其量刑与涉案数额出现严重失衡,客观上使该罪名成为一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从重处罚的避难所。究其原因,主要是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立法上存在着一些问题:1、该罪在罪名表述时没有凸现惩罚的重点。该罪惩罚的重点在于对犯罪嫌疑人说明义务的不履行,通常情况下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对其财产来源拒不说明或作虚假说明。而本罪在表述中可以责
    2023-07-02
    116人看过
  • 赌博罪的判刑力度是否有所加强?
    涉嫌赌博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客观上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赌博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以营利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赌博罪可判刑多久如果参与赌博,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不构成犯罪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会构成赌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
    2023-07-02
    290人看过
  • 涉黄罪行的刑罚力度是否有加强?
    涉黄中的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是侵害女性性权益的三种犯罪。因而这些行为被列入刑法,是刑法打击的众多犯罪行为之三。根据《刑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涉黄是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涉黄是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黄收银怎么处罚?如果营业场所涉黄,前台收银属于其工作人员,若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予处罚,若是知情且参与其中,则与组织管理者一并处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7-01
    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管制缓刑禁止令制度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禁止令”有助于刑罚的实施、预防犯罪的发生 “禁止令”并不是一种新刑种、新刑罚,而是辅助并监督管制这种非监禁性刑事处罚和缓刑制度顺利实施的措施。 通过相关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禁止令”的具体内容主要是根据犯罪的原因、性质、手段等因素确定的,且对于犯罪分子有明确的针对性。“禁止令”的实施实际上恰恰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以强制的手段矫正部分特定的犯罪行为。同时,通过“禁止令”的形式将犯罪人员与可能诱
    • 缓刑是什么制度?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3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缓刑是什么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5
      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对一些犯罪情节轻微,违法人员悔罪态度较好,回归社会不致对社会重新有危害,法院可判缓刑,就不需要服刑,也就是通俗的不坐牢。
    • 强制加班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9
      公司强制过年加班违法,但下列情形除外: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其他。
    • 缓刑是量刑制度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