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太太溜冰时摔伤,昨天经宝山法院一审判决,滑冰场承担30%的医疗费用共计13000余元。
2005年8月27日下午,40多岁的章太太带着孩子至本市某滑冰场滑冰。就在她准备驰骋冰场时,滑冰场的一个教练带着学员一路滑来,章太太唯恐撞上而赶紧避让,慌乱中一跤跌倒,造成左小腿胫骨、腓骨远端骨折。章太太认为滑冰场未尽合理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自己受伤。故要求滑冰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经营的娱乐活动较危险,故比较一般的娱乐活动应尽更多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告最有可能了解整个场所的实际情况、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并且最有可能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使之减轻。但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故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告在进入被告处滑冰时,也应当意识到滑冰时会发生危险,并考虑自身技术等因素,注意防范危险的发生。同时原告意识到滑冰活动具有危险性,但仍参加该项活动,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酌情确定被告承担30%的赔偿责任。(薄萱)
-
顾客在北京家乐福摔伤,店方需赔偿
421人看过
-
女子滑冰摔伤冰场赔偿一万
351人看过
-
女生溜冰摔成骨折冰场员工搀扶不当赔一万
344人看过
-
“代客泊车”撞死人娱乐公司赔偿30万元
439人看过
-
修路顾客摔伤谁负责赔偿?
90人看过
-
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维修
470人看过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
-
溜冰场停电致使顾客摔伤该担责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冰场负有保护顾客在场内的人身安全的义务,因而冰场应保证冰场照明,并应配有发电装置确保场内人的人身安全设施。因此,冰场停电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但如果该冰场在停电时未能即可供给照明,也未履行对场内人员安全的紧急告知义务,致使有人摔伤,冰场有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可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
-
-
溜冰场伤人后赔偿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1当时报警了吗?有溜冰场录像吗?你的损失和各种赔偿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