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8:01:08 293 人看过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分以下情况: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

根据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共同财产

其财产权利状况为共同所有,其中包括被执行人应有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虽然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但根据《民法典》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原则,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在被执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情况下,执行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执行机构对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的,应当同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并告知其自被告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被执行人配偶未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机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

一、没办房产证的房子法院可以冻结吗

没领产权证的房子,法院也是可以冻结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怎样处理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均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害配偶的财产继承权
    2023-04-18
    400人看过
  • 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执行
    一、关于夫妻债务的最新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执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
    2023-02-27
    5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置之不理法律后果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或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丈夫送给小三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丈夫送给小三的房子,还能要回来。我国法律上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
    2023-06-28
    183人看过
  •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怎样处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处理如下:1、处理权平等;2、平等协商,达成共识;3、承担一定义务的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4、不足的,由夫妻个人财产分担。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义务的,由共同财产清偿;5、不足的,由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证明夫妻双方已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3、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
    2023-07-21
    8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问题引发争议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置行吗不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
    2023-07-10
    399人看过
  • 起诉离婚可以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起诉时可以不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只要双方已经通过协商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老公起诉离婚期间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起诉期间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夫妻离婚起诉期间挣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8-12
    262人看过
  • 夫妻之间什么是共同财产?什么是个人财产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则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一、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个人的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具体如下: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只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没有违法法律,那么他们约定的内容就是有效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就表明婚内的任何财产都可以是个人财产。二、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包括: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
    2023-06-20
    357人看过
  • 保单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怎么收集
    一、保单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怎么收集1、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
    2023-06-14
    202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侵权之诉是什么
    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意义1、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首先,案外人的实体权利,由执行员进行审查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案外人就其实体权利与相对人进行辩论的权利,显然不利于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其次,驳回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不能上诉或复议,即使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也没有后续的救济方法。再次,中止执行仅是执行程序的延缓和阻却,有悖于权利保护的彻底性要求。最后,因执行异议对原裁判提起再审,经再审认为原裁判并无不当并向法院提出书面说明的,应恢复执行。此时,案外人的权利实际上并没有获得保障。2、切实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当
    2023-06-13
    493人看过
  • 夫妻合同中夫妻之间具有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约定财产不是合同。法律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应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若没有规定,则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的规定。所以从性质上来说,合同不包括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一、协议和合同在法律上一样吗我国的民法典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因为合同通常属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协议。合同也是一种协议,所以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合同和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二、合同附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的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所以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合同附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
    2023-04-12
    19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离婚协议书告诉你
    离婚协议书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这样写:1、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双方只需要将各自分得的财产写清楚;2、双方还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一、协议书的合同模板:男方:____________,男,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女,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男方与女方于____年____月认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登记结婚,婚
    2023-07-02
    325人看过
  • 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吗
    可以。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配。一、婚后什么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夫妻双方的生产经营的收益;3、其中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其中如果继承或赠与是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那属于是单方的财产。但是婚后财产也是可以约定的,把不是的转化成为共同的也是可以的。二、婚后分家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分家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约定,则按共同财产处理。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时,对于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配,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三、婚内一方买房是共同财产吗婚内一方买房是共同财产,但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2023-02-16
    140人看过
  • 老公担保被起诉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一、丈夫个人为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能执行吗?丈夫个人为担保人也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
    2023-04-02
    447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夫妻共同房产怎么处理
    没收财产的,仅会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所以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会进行拍卖分割,然后仅没收属于犯罪分子的部分,剩余的钱会返还犯罪分子的配偶。因为法律规定,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夫妻共同房产分割的执行办法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具体以下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3)坚持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4)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5)有约定按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
    2023-07-24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执行异议申请书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怎么处理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5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26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有异议,是否可以起诉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4
      1、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执行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当事人认为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置之不理怎么处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
    • 夫妻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夫妻之间怎样处理财产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4
      (1)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 (2)夫妻双方均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3)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害配偶的财产继承权。《继承法》第30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 执行夫妻的财产处以罚金,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执行罚金刑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3
      以夫妻共同财产赔偿侵权案件的受害人更能彰显公平正义,但不应将侵权人的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侵权债务,能最大限度地救济受害人。在侵权案件中,及时救济受害人,应排在所有相关法律关系的第一位。夫妻关系是对内关系,夫或妻一方给他人造成损害是对外关系。即使对实现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也应该对外先承担责任,对内责任可以根据约定处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