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导致人死亡是几级医疗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9:10:31 441 人看过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导致人死亡是一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就是在医疗活动中,相关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不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部门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失地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医疗过错就是除医疗事故以外的因为医方的过错给患者造成了人身伤害的情形。

(二)、适用法律上的区别:

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而处理医疗过错事件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鉴定的区别:

对于医疗事故,主要是由医方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对于医疗过错的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对于这一点,实践当中对医疗事故的鉴定上是存在质疑的。由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是由这所医院的所在地的当地医学会来鉴定医疗事故,事故有关医院跟当地医学会的鉴定专家可能有着很多很多的联系,而且进行鉴定的专家不需要对鉴定的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人们广泛质疑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

而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就不一定是由当地的医学会来鉴定了,而是由法医作为鉴定人员进行鉴定,法医对鉴定结果是全权负责的,鉴定肯定相对比医疗过错的公正许多。

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目前缺乏了公正性,而且对于医疗侵权的情况都是特殊和复杂的,所以长期都会存在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两种说法了。

(四)、赔偿标准的区别:

对于医疗事故,如果经过鉴定得出的结论是医方的医疗行为导致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对于医疗过错,经过鉴定如果是医方存在的过错导致的患者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二、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具体如下: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找哪个部门
    向卫生部门投诉。卫生部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后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进行调解,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有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机构支付。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
    2023-02-16
    35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的告知义务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1、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2、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3、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三、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3-06-08
    34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会被开除吗
    医疗责任事故医生是否会受处分,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一般对技术事故的医疗纠纷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3个月以内的暂停执业处分,对责任事故的医疗纠纷主要责任应当给予3到6个月的暂停执业处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
    2023-02-17
    5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属于意外事故么?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属于意外事故么?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活动可能是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所导致的,那么则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如果是由于受医学科学水平所限,或其他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则属于医疗意外。(一)主观不同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所致的。医疗意外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二)表现形式不同医疗过失在诊疗过程中,虽然发生了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抵抗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如:1、疾病危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术中死亡或者出现后遗症。2、药物过敏试验为正常或未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引起过敏者反应者。3、病员在诊疗过程中突然发生栓塞、猝死等意外情况,来不及抢救者。4、病员属特异性体质,虽然术前知道或术后发现,但为目前医学技术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者。5、应用新技术、新药物之前作了
    2023-06-16
    480人看过
  • 医院开错药物致人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医生开错药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生开错药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医疗事故责任或医疗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
    2023-04-16
    336人看过
  •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谁负责举证
    一、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谁负责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二、医疗事故纠纷如何起诉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
    2023-04-26
    349人看过
  • 未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赔偿是多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同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
    2023-04-11
    188人看过
  •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定性
    构成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要求事故主体为医务人员,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情形,因该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损害。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一、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
    2023-03-15
    211人看过
  • 医生看电影致病人死亡?没这回事四级医疗事故赔偿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本报讯(通讯员伍西明佘丽莎记者唐江澎)近段时间,一个名为《ICU医生看〈功夫熊猫〉不知病人呼吸机停电》的帖子在网络上风传,广东一家媒体还为此专门做了一篇报道。昨日,湘雅医院新闻发言人、医务部主任雷光华向省会媒体记者表示,医疗事故鉴定认定这一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帖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昨日,死者女儿唐雅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作为患者的女儿,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也愿意说出事情的真相。患者因器官衰竭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唐烈,男,因慢阻肺、呼吸衰竭、肺性脑病、高血压在某大型三甲医院治疗一周无效,因病情加重于2008年5月12日转入湘雅医院ICU治疗。由于患者病情复杂、危重,入院后,虽经积极救治,仍出现肾功能衰竭,并逐步发展至多器官功能衰
    2023-04-26
    424人看过
  • 医生洗胃致人死亡酿一级医疗事故家属获赔11万
    江西一医生在为患者洗胃时,因观察不仔细,处置失当,导致患者胃破裂,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此病例经卫生机构鉴定,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1月10日,此案经江西省赣州市赣县人民法院审结,患者家属获赔114696.4元。据办案人员介绍,2010年9月8日晚,王某因与丈夫吵架后服食农药,当晚被送至某卫生院抢救治疗,因王某不配合治疗,在王某家属及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强制下应用自动洗胃机洗胃。进行医疗操作时,因医务人员观察不仔细,处置不当,在洗胃过程中导致王某胃破裂。王某被送至赣县人民医院抢救,最终不幸身亡。赣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本病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被告卫生院负主要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卫生院在对王某抢救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直接导致了王某死亡的后果,被告卫生院应对王某亲属的全部合理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某因与丈夫吵架便服农药且在医院有不配合治疗行为,对死亡后果的产生也有一定的过
    2023-06-07
    180人看过
  • 几级医疗事故构成犯罪
    一、医疗事故一般分四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二、几级医疗事故构成犯罪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十等,并区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但并不是构成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多为医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少数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依据,极少数满足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才有可能成立医疗事故罪。2、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由于业务水平低下或者经验不足,或者单位医疗技术设备等客观因素,造成医疗损害的并不属于医务人员严重不符责任的情形,不能认定本罪。3、医疗风险做引发的医疗争议不宜定本罪。由于一些高难度手
    2023-02-18
    323人看过
  • 诊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责任主体是谁?
    第一,如果是发生了民事医疗事故,那么则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不论是在国家医疗机构发生还是在私人医疗机构发生,则承担责任的主体都是医疗机构及就是这个医院。所以当受害人要上诉法庭的时候不应该将医务人员作为被告,而是应该以这个医院作为被告才有效。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私人诊所,那么承担该责任的就是开诊所的人。首先当这件事故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受害人按照事故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至于赔偿金额要按照当地的政府去决定。其次医院应该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补偿费用。对于造成这次医疗事故的机构,应该给予受害者或者其受害者的家属一定的补偿,同时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所在的工作单位,不能因为该人受到了医院的补偿,从而克扣他们的工资或者生活补贴。最后如果受害人因为这一次的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其余治疗,那么治疗费用应该由医院来承担,受害人及其家属是可以提出相应要求的。第二,
    2023-06-16
    377人看过
  • 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找哪个医疗机构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
    2023-02-12
    424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司法鉴定和医疗鉴定一样吗
    1、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不是这样,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2、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实践中经常遇到法院技术装备科的与医院沆瀣一气。在鉴定听证前会做大量的工作,来完成鉴定听证或者陈述意见,鉴定的听证会很重要,决定了一个案件的成败,不是一般患者在网上查查就可以应付得了的。3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4、损害赔
    2023-03-03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是否构成工伤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4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 漏诊导致病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属于。可以选择医疗事故鉴定后再起诉,或直接以侵权起诉。建议先保留医疗的具体单据,要求医院交出你的具体医疗材料。
    • 人身死亡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失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08
      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失? 人身死亡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事故责任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 医院误诊导致病人死亡的,医疗事故责任谁负?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
      医院存在误诊的过错,错误施行手术彻底破坏了病人的体质,导致病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比较明确的。 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害属于医疗事故纠纷(其中包括了医疗过错和过失),医疗过错并不独立区分出来单独鉴定,而且就鉴定的学术专业权威性而言,普遍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高于司法鉴定。 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聘请合意的律师,但到较远的异地聘请律师的,一来律师办案不便,二来您所支出的律师办案费也相对会高,所以,建议您在附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和解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0
      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却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病人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病人的死亡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病人的家属可能得到的赔偿数额应当按本条例第五十条所列的项目和标准来计算,具体内容如下: 一、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