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后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应当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向各公司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一、虚假出资的后果有哪些
虚假出资的后果是:
虚假投资股东承担内部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投资协议而未支付或者足额支付投资的,构成违约,应当继续履行投资义务或者承担终止投资合同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受公司章程约束,公司章程也具有合同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的投资记录是股东对投资的承诺,即全额投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未履行投资义务的股东追偿违约。
虚假投资股东需承担外部责任:
1、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股东是否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视为合伙关系;
2、股东实收出资之和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金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股东也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在实收资本与应付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当多个股东出资虚假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时,各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应按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公司债务责任。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何走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一)做出决定与决议。
(二)签署分立协议。公司分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分立后的各公司的代表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就资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分担、股权安排等事项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达成一致协议。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财产分割。
(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三、什么是指股东退股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受偿。如果股东和公司串通,通过股东退股逃避债务,还会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损害。我国《公司法》对股东退股,规定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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