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立案前被告死亡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40:28 174 人看过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有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可能会因为身体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发生死亡。如果被告人死亡的,其诉讼权利会丧失。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

一、缓刑撤销条例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和死刑的区别

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意外事件相关文章
  •  重新审视立案前的被告突然去世的处理方式
    在某些案件中,如果被告已经过世,法院可能会终止审理。但如果经过重新立案审理,并且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那么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罪名成立的,但由于被告人已经过世,只能进行终止审理。因此,对于重申立案前被告死亡的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在法院重新立案审理案件之前,若被告已过世,通常案件将会终止审理。但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其无罪,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而如果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因为被告已经死亡,只能进行终止审理。据此,对于重申立案前被告死亡的情况,需要根据案件查明的具体情况做出具体的判决。 素材中提到了哪些关于被告死亡案件审理的规定?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道关于被告死亡案件审理的规定的问题。根
    2023-08-22
    267人看过
  • 原告死亡被告如何申请再审
    依据《民诉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申请再审时原告死亡的,如果原告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案件将终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在再审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死亡的,应中止审理,并根据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审理:如果是再审的申请人死亡,且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则终结再审诉讼,不再继续再审;如果继承人参加诉讼的,则裁定变更申请人后继续审理;如果是被申请人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则终结诉讼,不再再审;如果有其他应承担债务和人的,则也裁定变更被申请人后再继续进行审理。
    2023-06-14
    212人看过
  • 执行时发现被告死亡怎么办
    一、执行时发现被告死亡怎么办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
    2023-06-08
    158人看过
  • 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该怎么办?
    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关于婚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关于财产的处理。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2023-05-06
    159人看过
  • 重婚罪立案多久告诉被告
    起诉重婚罪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当事人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无需向公安机关报案,即使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可能性也比较低。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需要收集证据材料,证明存在犯罪事实。重婚罪收集证据的核心在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要求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事实婚姻的要件,即可构成本罪。但一般的包养关系、同居关系等不被民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情形,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一、自动解除事实婚姻再婚算不算重婚罪自动解除事实婚姻后结婚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属于重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
    2023-03-14
    487人看过
  • 被告重婚罪死不承认怎么办?
    只要有证据就可以不管对方是否承认都会受到处罚的;重婚罪,只要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与当事人是否承认,关系不大。即使当事人不承认,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一、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
    2023-04-07
    94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死亡怎么办
    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一般应当撤销案件,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形,以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阶段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构成犯罪但是判刑畸重的,仍应改判。一、刑事一审开庭流程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如下:(一)庭前准备;(二)开庭;(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它是法庭审判的必经程序。是指被告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或表明自己的认识和态度,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庭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六)评议和宣
    2023-03-06
    237人看过
  • 被害人死亡是否立案
    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申请,要求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2023-06-03
    402人看过
  • 立案被告不见了,怎么办?
    找不到被告也可以起诉,但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法院立案后,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传票及判决书等;只要证据确凿,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传票不能送达本人,可以公告送达,超过一定期限法院照样可以缺席判决,因对方逾期不应诉,法院判决对原告有利,至于执行则需要一段时间。法院立案被告躲着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立案被告躲着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另外,如果对方经过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参加庭审,法院可以拘传。被告不出庭或者拒绝出庭,不影响法庭判决,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
    2023-06-30
    139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被告死亡原告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被告死亡原告应当请求人民法院终结诉讼,并确认婚姻关系终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或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一、终结执行什么意思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男方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流程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
    2023-03-14
    105人看过
  • 死亡一人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会被立案吗
    死亡一人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会被立案。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入罪门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三、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第一,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
    2023-06-24
    226人看过
  • 民事案件立案后继承人被宣告死亡原告可否参与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继承人积极表示放弃诉讼权利的,直接裁定终止诉讼,结案。原告死亡继承人不参加诉讼怎么办1、原告死亡后,继承人不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情形消失,人民法院应当恢复诉讼,依法作出判决。中止诉讼的情形如下:(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
    2023-08-18
    234人看过
  • 被告死亡的案件原告可以撤诉吗
    法院可以中止案件之后等待继承人的意见。当然原告申请撤销诉讼的也可以。相关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2023-06-14
    339人看过
  • 重婚案件如何起诉,被宣告死亡后结婚构成重婚吗?
    是不构成重婚的。一、重婚案件如何起诉重婚案是自诉案,即只有当事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1、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3、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现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
    2023-03-03
    13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意外事件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其过错引发的偶然事故。它具有不可预见性,行为人在当时处境下不可能通过合理的注意而预见,完全是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引起的偶然事件,发生概率极低。... 更多>

    #意外事件
    相关咨询
    • 被告死亡原告要重审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8
      各种案件具体有些不同,一般不会重审。 民事诉讼如下: 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被告人未开庭前死亡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4
      开庭前,被告之一突然死亡,案件应当中止审理,等待死亡被告的继承人参与诉讼。如果查明死亡被告无继承人,再裁定终结对死亡被告的诉讼。
    • 法院案件审理前被扶养人死亡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2
      法院对审理案件前,案件的当事人死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中止诉讼,等继承人明确参加诉讼后恢复审理。
    • 重审二审被告被告被告应该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一、对于您的遭遇深表同情。一二审已经生效,您应该走的程序是再审程序。要想重庆高院申请再审的。 二、准备好新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有必要的话可以申请证人出庭。 五、具体案件可以电联
    • 被告死亡如何起诉,如何立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5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