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迁意思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12 19:59:16 266 人看过

一、执迁意思是什么

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一般来讲,拆迁办不是常设机构,只是临时部门。

一般来讲,其人员构成可能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甚至包括临时雇佣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有各自的单位和部门,比如,属于房管局、土地局甚至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公检法等各个部门,他们的组织人事关系以及工资关系等,都在原单位,到拆迁办只是行政上的借调。

二、执迁的作用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

3、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

4、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

5、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

6、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

7、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

8、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9、帮助乡镇、街办会办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

10、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及土地证,做好安置房分配的结算工作。

11、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2、协助纪检部门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建立拆迁档案制度,严格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做好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办理安置房建设的相关手续,提供安置房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三、公安派出所参与强拆合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警察是不能参与非职务活动的,警察可以依法行使职权制止暴力强拆的行为,但不能参与到强拆中。

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加强执法监察。大力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严肃执法执勤工作纪律,严禁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执法过错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予以责任追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2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过渡期是什么意思?
    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房屋,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为被拆迁房屋的使用者提供安置房屋。从房屋拆迁到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的过渡期,也称为安置期。在此期间,无论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迁房屋的使用者自行安排住所,被拆迁房屋的使用者都必须搬到原地居住。过渡期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拆迁人和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拆迁安置协议必须明确规定,双方都应遵守协议的期限。1、过渡期是发放临时安置补贴的重要标准。过渡时间有多长,拆迁人应向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2、过渡期是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房屋的期限,也是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有权居住和使用周转房屋的期限。《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过渡期的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到期不得拒绝搬迁至安置房。
    2023-08-18
    470人看过
  • 宅基地拆迁是什么意思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一、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即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也就是房屋补偿归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拥有。如果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民事继承关系处理。而房屋继承的分配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分割时,应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关于继承顺序,可依据《民法典》中关
    2023-02-22
    482人看过
  • 二手车限迁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规定,二手车限行是指外地排放标准太低,不允许进入本地区的车辆。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目前约有三百个地级市出台了二手车限迁政策,大部分城市的准入门槛为国家排放标准车型。杭州、青岛、天津、成都、珠海等地提高了国家排放标准。主要就是为了保护本地汽车销售的市场,防止外地二手车带来的价格冲击。《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对于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措施。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二手车环保检验信息管理档案和核查机制,加强对二手车环保达标检验的监管工作,严防超标排放车辆造成污染转移。
    2024-05-03
    130人看过
  • 拆迁跟拆改是什么意思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拆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是什么拆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是一旦发生纠纷,可以进行投诉举报或者是进行起诉。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
    2023-03-13
    417人看过
  • 收监是什么意思,收监执行是什么
    收监即收入监狱。收监执行是指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收监执行是指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1、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2、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3、管制、缓刑(除死缓外)、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即收监执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三种: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
    2023-03-31
    250人看过
  • 报警回执什么意思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一、误当别人报案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报警不会对自己有影响。报警人的姓名、基本情况以及报案时提供情况的相关笔录将永久保留在案情的卷宗当中,报警人要求保密的会进行保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二、交通事故轻微伤讹诈该怎么办1、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2、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
    2023-04-06
    355人看过
  • 执法过度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执法过度就是执法人员,一般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超出法律法规要求的执法限度,执法人员做出了法律法规授予其权力以外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会导致行政相对人权利受损。准确的说,即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超出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是一种越权行为。《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要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
    2024-05-04
    422人看过
  • 遗嘱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财产分割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有什么?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协议一般是一个大家庭在发生子女结婚等情况后,为了分开生活,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他们主要区别有几点: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
    2023-04-12
    185人看过
  • 逮捕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
    2023-02-22
    416人看过
  • 身份证无回执是什么意思?
    身份证丢了,补办,要回执单,意思是同意了当事人的补办申请,也可以作为补办的收据。一、身份证过期异地可以补办身份证吗身份证过期异地可以补办身份证。身份证补办流程:1、申请人或代理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2、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3、员工验证户口簿,审核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4、缴纳证件费用,领取收据;5、收到通知或办理身份证60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收据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二、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办身份证吗不一定,你可以看看你们哪里是否已经是异地申办的试点地。如果是就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异地补办还没有在全国铺开。只要符合条件,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1,如果当事人目前所居住的城市,属于开通了异地补办身份证业务的十大省份/城市之一的,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2,反之,则只能回户口所在地进行身份证补办;3,当事人补办身份证的,应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异地补办身份证的
    2023-03-22
    329人看过
  • 执行到期债权是什么意思
    到期债权是指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但以外的第三方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该第三方。最高人民法院主张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如该债务期满,第三个人对这笔债务没有提出异议等。申请执行行为的前提以第三方没有对债务提出异议为前提,如有异议,不得强制执行第三方。不论异议是否成立,执行法院不应进行实质审查,应明确申请人提起代理权诉讼进行救济,不得强制执行。一、对次债务人所提之异议是否应当进行立案审查对次债务人提出的异议,应以不予审查为原则,以立案审查为例外。执行实务中还存在以下几种应当予以审查的例外情形:一是被执行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但次债务人又提出异议称被执行人在其处不享有到期债权的,对此异议应当立案审查并予以驳回。二是被执行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次债务人提出异议称该到期债权其已经履行完毕或
    2023-06-26
    66人看过
  • 提出执行异议是什么意思
    一、提出执行异议是什么意思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在执行程序中,当执行标的涉及案外人的权益时,案外人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执行异议的提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是案外人提出,即与执行标的无直接法律关系的第三方。2.案外人需要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例如认为执行标的属于自己所有,或者执行行为涉及自己的合法权益。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前提出,一旦执行完毕,案外人应通过新的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二、执行异议的处理执行异议的处理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和执行程序的公正性。执行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1.执行法院会对执行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执行法院会通知案外人补正或重新
    2024-07-11
    293人看过
  • 公安受案回执是什么意思
    受案回执即是公安机关在接收报案人提交的案情报告后,向其提供的回函证明。若公安机关未给予受案回执的,当事人有权请求公安机关出具相关凭证。受案回执主要起到证明已对案件进行备案之用,而非作为立案的法定依据。唯有当公安机关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后,确认存在犯罪证据及犯罪事实,需依法追究犯罪嫌疑者刑事责任且系公安机关所属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才会启动立案程序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4-05-21
    238人看过
  • 居住权执行难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二、居住权的特点(1)居住权属于人役权、系为特定人居住使用他人房屋这一利益而设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与居住权人的人身及法津地位相关联。首先,居住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与标的物所有权人有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所以如此、是因为居住权主要源于婚姻、家庭关系,源于婚养、扶养和抚养的需要,通常涉及家庭成员特有或应有的利益。其次、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或称“暂时性”。前已言及,居住权系为特定人的利益而设定,而人的生存有期限、因此该期限即为居住权的最长期限。当然,所有权人在设定居住权时,也可以确定一个具体的期限,当居住权人的生存期限高于该期限时。则以该期限为居住权的期限;低于该期限时,则以居住权人的生存期限为居住权的期限。再次,居住权不具有转让型。古罗马法中,人役权是不能让与的权利,不能与权利人相分离,其随权利人的死亡而消
    2023-04-15
    2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执行保全是什么意思执行保全是啥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产保全,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执行,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原义是贯彻施行、裁定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实际履行等。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
    • 拆迁安置房是什么意思拆迁安置房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1、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为政府征收行为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2、在现实中,安置房的种类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房屋一般是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此种房屋,自然银行在5年内也不接受抵押。(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实是涉嫌违法征收的)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
    • 什么是执保? 执保案件是什么意思?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执保案件是指在民事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这里需要注意执保案件和民保案件的区别,民保案件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
    • 法院裁定书什么意思拆迁是什么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9
      行政裁定书格式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包括标题、诉讼主体、案由、裁定事项、主文和结尾等部分。行政裁定书应当简明准确。裁定内容的表述格式可以灵活掌握,不必一定要分段落陈述。行政裁定书应当由合议庭成员署名,写明年、月、日,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书记员署名。准予上诉的裁定,应当写明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的裁定,一经宣布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裁定与行政
    • 执行标(2000) 是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