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盗伐林木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此罪,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此罪,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林木罪名认定
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
2、应当正确处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关系。盗伐珍贵树木的行为,实际上也会触犯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罪名,对此应从一重罪论处。对于盗伐林木数额较大,同时另有盗伐珍贵树木、保护植物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盗伐林木罪如何认定盗伐林木罪如何处罚
265人看过
-
砍伐红豆杉怎么量刑,盗伐林木罪的认定
191人看过
-
立案标准:盗伐林木罪的认定
269人看过
-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定义、量刑】
289人看过
-
如何确认盗伐林木罪的罪犯
153人看过
-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界限
474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什么是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的构成,侵伐林木罪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行为。
-
盗伐林木罪怎么判刑,盗伐林木罪怎么判罚条文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7处罚金额取决于盗伐林木的数量。数量大的,构成犯罪,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的罚款与盗伐林木的数量和价值密切相关。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伐伐林木怎么认定罪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1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目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
-
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如何认定盗伐、滥伐林木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一、关于如何认定盗伐、滥伐森林及其他林木罪(简称盗伐、滥伐林木罪)的问题 (一)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
-
盗伐林木罪条件是什么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