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7:23:43 405 人看过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四类:

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严重缺乏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由于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成立的合同是否生效尚未确定,必须补正才能生效,在一定期限内不补正的合同视为无效;

4、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因重大误解而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效力的体现有哪些?

根据网上相关资料整理可知,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

(4)对劳动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大误解相关文章
  • 实施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拘传1.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进行讯问。2.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3.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案件范围。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
    2023-03-04
    106人看过
  • 实施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拘传1.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进行讯问。2.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3.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案件范围。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
    2023-06-14
    476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范围及其适用条件
    本文为您提供关于减刑的相关法律问题,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绝对减刑
    2023-04-22
    309人看过
  • 收条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一)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二)收条的种类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
    2023-06-04
    144人看过
  • 合同效力中止的定义及其种类有哪些
    一、合同效力中止合同终止: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终止是保险合同发展的最终结果。对于投保人来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发现投保方有违法或违约行为。但是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都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二、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1、自然终止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这一情况是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
    2023-06-01
    354人看过
  • 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及其种类有哪些
    合同效力终止是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终止是保险合同发展的最终结果。合同效力终止主要分为五大类,每一类具有不同的特征。对于投保人来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发现投保方有违法或违约行为。但是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都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二、种类有哪些合同效力终止的种类,包括自可以分清楚自然终止、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因保险
    2023-04-27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误解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对合同的性质、目的、对方当事人等方面存在误解而导致的错误行为。这种误解必须达到使合同对一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程度,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更多>

    #重大误解
    相关咨询
    •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可撤销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三、什么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 1〕重大误解:行
    • 合同的效力形式及其种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三)待定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四)可撤销合同 可
    • 伤残评定标准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
      1、伤残评定标准的种类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2、适用的范围:刑事伤害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人身保险伤残鉴定、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的等。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
    • 代理及其适用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1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 建筑工程合同的种类与适用范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4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的组成 ②总承包的内容 ③双方当事人的权得义务 ④合同履行期限 ⑤合同价款 ⑥工程质量与验收 ⑦合同的变更 ⑧风险责任和保险 ⑨工程保修 ⑩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⑾索赔与争议的处理⑿违约责任 2.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履行: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后,双方都应按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 ②总承包单位可以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得不利于转包 ③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