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与质权是否具有相似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2 16:40:09 398 人看过

质押权通常被称为质权,质权可以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在一般情况下,质押权通常被称为质权。质权又可以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这两种质权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动 产 质 权 与 权 利 质 权 : 质 押 担 保 的 两 种 形 式

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是质押担保的两种形式。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作为担保,以保障债权的实现。而权利质权则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作为担保,以保障债权的实现。这两种形式的质押担保在本质上都是债务人将其财产作为担保,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在具体的实现过程中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并由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在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权利质权则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作为担保,并在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权利优先受偿。

其次,在动产质权的实现过程中,债权人需要通过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将动产变卖,以获取相应的价值。而在权利质权的实现过程中,债权人则可以直接就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进行权利行使,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最后,在动产质权中,债权人的权利相对较为有限,而在权利质权中,债权人的权利相对较为广泛。

综上所述,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在质押担保的实现过程中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动产的占有权、权利的优先受偿方式和权利的实现方式上。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质押担保形式,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质押权通常被称为质权,质权可以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权利质权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作为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就权利行使。两种形式的质押担保在实现过程中存在差异,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质押担保形式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协议和合同的性质是否相似?
    协议跟合同性质一样。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合同是协议的一种,是在法律上能够发生权利、义务效果的协议。协议和合同只是表述不一样,实质一样,是双方或多方主体就达成的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约定。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不一定有法律效力。比如说好一起吃饭,这是个协议,但不是合同。离婚协议的性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
    2023-07-01
    435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的一般流程
    一、股权质押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对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一般流程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
    2024-01-19
    140人看过
  • 质押期间质权人是否有权出租质物
    一、质押期间质权人是否有权出租质物原则上质权人是不可以使用质押物的,但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使用的除外。因此,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合同明确规定的,承租人租赁是合法的。或者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处理质物。二、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一)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抵押权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还是债务人占有即可;但是设立质权的质物必须转移占有,实际交付到债权人手中才质权才能设立成功。(二)标的不同。抵押权的担保标的是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而质权的担保标的是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只能设立抵押权,不得设立质权。(三)担保效果不同。质权除优先受偿以外,因为是把质物转移给了债权人占有,所以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抵押权因为其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所以并不具有这样的效果。三、质权是什么意思?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
    2023-05-22
    285人看过
  •  质权与质押权的权利区分
    质押权和质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通常都被称为质权。质押权可以被缩写为质押权,而质权则可以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特定财产交给债权人所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的折扣、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格优先赔偿的物权。质押权和质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通常都被称为质权。质押权可以被缩写为质押权,而质权则可以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这两种质权具有不同的类型。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特定财产交给债权人所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的折扣、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格优先赔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为质量,提供财产的人称为质量,享有质量的人称为质量。当质押担保应签订书面合同,当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给质权人时,其内容与抵押合同基本相同。 质 权 与 质 押 权 的 区 别质权与质押权是两种担保方式,虽然它们都涉及到动产或权利的转
    2023-09-16
    455人看过
  • 抵押权与债权相比具有优先性吗?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是物权,而物权是优于债权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物进行折价,然后就所得款项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受偿。一、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要怎么办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权是否需要通过诉讼来实现实现抵押权不一定要起诉主债权,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协商
    2023-06-29
    191人看过
  • 著作权和署名权是否具有转让性质
    著作权署名权不可以转让,理由如下:1、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得放弃或者转让;2、放弃署名权,只能解释为作者同意不签名,并不意味着他人有权在其作品中签名。由此可见,署名权不能放弃;3、所谓放弃,无论是协议还是单方面声明,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放弃署名权只是作者同意自己不签名,这本身就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软件署名权能转让吗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种,其他著作权环境下的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已经成为共识。但是软件著作权转让时的署名权能否转移,现行《条例》规定得并不明确,笔者认为不必对此太苛刻。理由是软件著作权与其他著作权的署名权相比较,存在
    2023-07-02
    157人看过
  • 权利质押的性质,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一、权利质押的性质关于权利质权的性质,主要有权利让与说和权利出质说两种观点:1.权利让与说权利让与说认为,原来质权的标的限于有体物,而所谓质权本仅指物上质,权利之上不可以设立质权。权利质权实际上是以担保为目的,而为权利的让与。2.权利出质说权利出质说又称权利标的说。此说认为,权利质权与物上质权在本质上并无差别,所不同的只是其标的而已:物上质权以物为标的,而权利质权以权利为标的。权利人让与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与让与有交换价值的物,应依同一的理由,权利可以是交易上的标的。二、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条件如下:1.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2.出质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权利证书交给质权人。3.订立权利质押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权利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三、哪些权利可以质押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
    2022-05-31
    388人看过
  • 股权质押与股权出质有何异同?
    股权质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就是债务人以股权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1、具有财产性;2、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物。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
    2023-07-07
    418人看过
  • 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权如何办理?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中。质押权涉及多个方面。例如在典当中一般都会涉及到质押权问题。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很多人对于质押权这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质押权如何办理?将会在文中做出详细的解答。在知道质押权如何办理之前要先了解一下一些相关的法律名词。一、质权,质权人1、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2、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二、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
    2024-01-29
    319人看过
  • 使用权车位是否具有交易性质?
    购房时是否配套有产权的车位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产权的车位是不能买的,因为没有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因此在实践当中,车位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购买的车位使用权可以转让的吗?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
    2023-07-01
    454人看过
  • 了解质押:质押品与质押权的概念
    质押有下列特征: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存单质押担保公司可以做吗可以的。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储蓄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债务人须无条件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存单的非真实性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基于此,
    2023-07-24
    269人看过
  • 停业损失费与误工费是否具有相同性质?
    停业损失费与误工费是不一样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停产停业损失主要指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使得被征收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的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精神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损害而取得的赔偿,即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取得的,我们认为可参照
    2023-08-07
    317人看过
  • 商品房与拆迁安置房是否具有相似性?
    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商品房和回迁房质量一样吗现在的回迁房和商品房的质量是一样的,只是后来配套的物业服务不一样。目前的回迁房土地基本上是出让地,税费和商品房交易的税费相同,以后拆迁的价格也基本上是一样的。如果有回迁房房产证的话,买回迁房还是可以的。不过没有回迁房产权的,最好谨慎购买。回迁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土地性质: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安置房的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商品房的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二、产权区别:商品房的产
    2023-07-10
    165人看过
  • 质押物被盗是否还拥有质权
    不拥有。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所以质押物被盗的,如果不能找回,质权人不再享有质权。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如何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质押物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
    2023-08-02
    23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房屋所有权性质与房屋权属性质相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基本相同,都是说明房屋属于谁的。不过我国的情况是,商品房,房子本身属于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业主共有。
    • 股权质押的限制股权质押是否具有法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5
      股权质押的限制有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
    • 关联交易与股权质押是否相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5
      股权质押也可以是关联交易的一种形式,但并不是所有股权质押都是属于关联交易,需要符合关联交易的构成要件才属于关联交易。 【法律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对关联交易行为的例子进行了列举: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7)担保
    • 留置权与非动产质押是否具有优先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3
      留置权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留置权依赖法律规定,动产质押依赖的是当事人的合意;留置权人已经占有对方的财产,动产质押的占有依质押合同发生;留置权从内容和顺序来区分有两次效力,留置的效力和清偿的效力,动产质押只有一次效力;法律其他规定等。
    • 质押担保的与债权可否相抵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债权能作为质押担保。其理由主要是: 1、普通债权符合权利质押标的须具有财产内容、可让与性、适合入质三个特征。 2、民事规范属任意性规范,允许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所以,普通债权质押担保并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视为合法。 3、《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