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不得中止。当事人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的法律适用确有错误
第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第五,法官贪污受贿,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核实的,应当再审。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3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与审判监督制度
382人看过
-
检察院抗诉的审判监督程序怎样进行
400人看过
-
对审判监督程序中如何适用法律
121人看过
-
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监督
189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
129人看过
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 更多>
-
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一般来说,两者的含义基本相同,所以通常的说法就是“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么不妨认为,前者的范围大于后者,具体来说,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了1、再审的启动(上级法院指令、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请被接受、院长认为原审有错提请本院审委会决定等方式);2、再审的审理;3、再审的判决(有实体意义上判决的如撤销原审裁判直接改判,也有程序意义上的,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等)
-
诉讼离婚程序,如何进行庭审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5离婚案件的审判程序由法院审判员主持,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判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开庭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庭审前,审判长应当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公布审判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后,法院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以下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
-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监督程序包括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检察院
-
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原因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3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审判监督程序名词解释是哪些该如何进行办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41、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三个来源,一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二是《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