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市烈士评定申请在哪办理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390号枣庄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内。
二、枣庄市烈士评定申请受理条件
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三、枣庄市烈士评定申请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
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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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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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事迹的评定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争区域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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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残疾证办理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5办理条件: 1.视力残疾双目矫正视力均小于0.3 2.双耳平均听力阈值大于50分贝 3.失语、发声障碍、严重口吃等言语障碍 4.肢体活动严重功能障碍,包括以下疾病引起:脑中风后遗症、帕金森病、截肢、类风湿性关节炎、先天畸形、外伤等。 5.智力低下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者。 6.精神病患者经治疗一年不愈,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度者。 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电话: 86720212、86650783 金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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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评级工作条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我个人认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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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为烈士有什么待遇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0评为烈士的待遇有: 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80个月工资。 2、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3、家庭困难者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 4、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六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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