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化:两人合作创立退出策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16:04:20 208 人看过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退股:

1、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所享有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

2、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流程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当前的投资热门之一,很多资本都非常乐意进行该项投资,无非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入产出比比较大,并且风险也在接受的范围之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入必然有退出,而且退出往往是私募股权投资获利的方式之一,那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流程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退出也是股权投资的终极目标,更是判断一个投资机构盈利指标的重要参考。

常见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转、回购、借壳、清算等。那这些退出方式各有哪些特点呢

1、IPO:投资人最喜欢的退出方式

IPO,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P

blicOffering),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并退出资本的方式。

在IPO之后,投资机构可抛售其手里持有的股票获得高额的收益。虽然飙升的股价和更高的估值促使了公司的上市热潮,但就境内IPO而言,证监会放慢了批准公司上市的速度,再加之高标准的上市要求和繁杂的上市手续,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IPO相比其他退出方式,对企业资质要求较严格,手续较繁琐,成本过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企业IPO的成本均价为4500万。而且IPO之后存在禁售期,这就使得收益不能快速变现或推迟变现。

2、并购退出:未来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并购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

并购退出的优点在于不受IPO诸多条件的限制,复杂性较低、花费时间较少。并购退出的缺点主要在于其收益率远低于IPO,退出成本也较高,并购容易使企业失去自主权,企业还要找寻合适的并购方,并且选择合适的并购时机,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等也存在不小挑战。

并购退出未来将会成为重要的退出渠道,这主要是因为新股发行依旧趋于谨慎状态,对于寻求快速套现的资本而言,并购能更快实现退出。同时,随着行业的逐渐成熟,并购也是整合行业资源最有效的方式。

3、新三板退出:最受欢迎的退出方式

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目前,新三板的转让方式有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两种。协议转让是指在股转系统主持下,买卖双方通过洽谈协商,达成股权交易;而做市转让则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再添加一个居间者“做市商”。

近两年来,新三板挂牌数和交易量突飞猛进,呈现井喷之势,已经成为了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最便利的市场,为什么新三板退出这么受欢迎呢

相对于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优点:

其一,新三板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且发展非常快;

其二,新三板市场的机制比较灵活,比主板市场宽松;

其三,新三板挂牌条件宽松,挂牌时间短,挂牌成本低;

其四,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但是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退出价格却一直饱受资本市场诟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投资者门槛过高、做市券商的定位偏差、做市商数量不足、政策预期不明朗等造成。

4、借壳上市:另类的IPO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较弱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在所有资质都合格的情况下,半年以内就能走完整个审批流程,借壳的成本方面也少了庞大的律师费用,而且无需公开企业的各项指标。

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监管不断趋严,证监会于2016年6月17日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重组办法继2014年11月之后的又一次修改,旨在规范借壳上市行为,给“炒壳”降温。

5、股权转让: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即四板)公开挂牌转让等。

就股权转让而言,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虽然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但是在股权转让时,复杂的内部决策过程、繁琐的法律程序都是影响股转成功的因素。而且转让的价格也远远低于二级市场退出的价格。

6、回购:收益稳定的退出方式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是指企业经营者或所有者从直投机构回购股份。

总体而言,企业回购方式的退出回报率很低但是稳定,一些股东回购甚至是以偿还类贷款的方式进行,总收益不到20%。

回购退出,对于企业而言,可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因创业资本的退出给企业运营造成大的震动,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创业资本通过管理层回购退出的收益率远低于IPO方式,同时要求管理层能够找到好的融资杠杆,为回购提供资金支持。通常此种方式适用于那些经营日趋稳定但上市无望的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创业投资公司向被投企业管理层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7、清算:投资人最不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对于已确认项目失败的创业资本应尽早采用清算方式退回以尽可能多地收回残留资本,其操作方式分为亏损清偿和亏损注销两种。近五年清算退出的案例总计不超过50家。

清算是一个企业倒闭之前的止损措施,并不是所有投资失败的企业都会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还要经过耗时长,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

破产清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优点是尚能收回部分投资,缺点是本项目的投资亏损,资金收益率为负数。

也是现在投资人非常喜欢的退出的方式之一,通过IPO将手上的投资基金高价转手出去,自己就获利了一大笔;还有就是并购方式,如果自己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被并购的,自己往往也会获利;另外就是新三板上市了,也是私募股权投资人希望看到的。

《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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