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属某集团的A资产将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在武汉光谷联交所挂牌进行司法拍卖。昨日下午,集团董事长接受采访时表示,拍卖将会如期进行,我坚信法院会依法公正的执行判决。
9日,某集团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反对拍卖风景区资产,并表示已经向法院提交暂缓执行的申请书。
融众法律顾问:暂缓拍卖无法律依据
拍卖是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判决的措施,某集团所谓的暂缓拍卖没有法律依据。融众法律顾问谢斌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只有在执行判决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才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某集团没有提供过任何担保,融众也从没同意过,暂缓根本毫无法律依据。
此外,谢小青表示,此宗拍卖所涉案件早已结案,某集团此前已经向法院申请过再审,并且也向检察院申请了抗诉,均遭到驳回。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某集团也曾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异议,遭到驳回后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同样被驳回。
谢小青向出示了三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再审裁定书,裁定书末尾均明确写道,驳回钟祥风景名胜旅游公司的再审申请。
谢小青:拍卖所涉案件与股权纠纷无关
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某集团方面突然宣布,A资产属于此前发回重审的股权纠纷案件的关联资产,并提出希望法院暂缓对其拍卖。
融众方面表示,A资产所涉案件从审理到现在已经四年多,无论是在审判阶段、审判监督阶段还是强制执行阶段,某集团都没有提过拍卖所涉债权与双方股权转让债权有关联。在股权转让案件四年多的审理过程中,兰世立曾亲自参加开庭,其也从并未提出股权转让案件与拍卖所涉债权有关。
突然在这次拍卖前两天提出两案有关联,可能是为了阻挠法院执行拍卖。谢小青猜测道。
据融众介绍,A资产拍卖本应在2010年判决下达后就立即开始执行,之所以拖到现在,与某集团方面频繁更换代理律师有关。
融众法律顾问谢斌表示:法院送达任何法律文书,都需要当事人对代理律师授权,某集团方面的惯用手段是,凡是其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暂缓执行等对其有利的行为,某集团对代理律师都有授权,而一旦法院做出法律文书之后向其送达时,凡是对其不利的法律文书,某集团则解除对原代理律师的授权,导致法院的法律文书无法合法送达,通过这种频繁更换代理律师的伎俩,确实从客观上给法院设置了障碍,使法院无法正常工作,拖延了执行时间,导致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愈发惨重。
谢小青:所谓的资产贱卖纯属造谣
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布的拍卖公告看到,11日拍卖的资产包括位于钟祥三大风景区的十处土地使用权,以及包括设施设备在内的景区旅游附属建筑,拍卖价为1.27亿元。
融众方面介绍,这一资产此前已经流拍两次,按照相关拍卖规则,流拍资产下次再拍时将降价10%,第一次拍卖价格为1.56亿元,这一数字是武汉市江岸区法院通过合法程序委托有司法评估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的估价。
此前,某集团方面曾多次表示,其在钟祥风景区的资产价值高达10亿,而在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这一数字突然摇身一变成了5亿。从10亿突然大幅缩水到5亿,随意性未免太大。谢小青表示。
而据了解,某集团方面确实从未出具过关于钟祥风景区资产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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