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离婚财产分配应遵循哪些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20:03:28 249 人看过

感情破裂离婚财产分配应遵循的原则: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如果双方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家庭拆迁财产怎么分割?

家庭拆迁如果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基本原则是:首先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三、法律上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事实婚姻财产应该遵循哪些原则进行分割
    一、对于事实婚姻财产应该遵循哪些原则进行分割对于事实婚姻财产应该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割:1.自愿原则;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事实婚姻和重婚的区别1.法律承认程度:重婚在法律是不被许可的,而事实婚姻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是被法律所认可的,若事实婚姻在进行登记程序后便收到法律的保护。2.存在前提:重婚是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却与之结婚为前提;事实婚姻是双方在没有配偶的前提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
    2023-10-28
    420人看过
  • 合法安置房分配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一、合法安置房分配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合法安置房分配应该遵循的原则是:1.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谁拆迁谁安置的分配原则;2.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先拆先选的分配原则;3.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的分配原则。二、购买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查证安置房的房产证和产权人;2.查证房屋是否为合法建造、能自由转让的安置房;3.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三、定向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可能无法进行房屋过户的风险,不动产物权
    2023-09-12
    280人看过
  • 选区划分应遵循哪些原则
    选区是组织选举、开展选举活动的基本单位。选区的划分,对于选民参加选举、代表当选后的活动等有着直接的影响。选区划分是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的重要开端,划分选区需要把握好以下三点:第一,要便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进行。要统筹划分选区,尽量使县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乡人大代表选区,这样可以共享选民登记信息,降低选举成本,方便选举的组织工作。第二,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要考虑选民与选区是否有较密切的联系。选民对其居住生活的地区、工作单位的人和事、情况与问题比较熟悉了解,也比较关心和关注,容易表达诉求。因此,法律规定可以按居住状况或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第三,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选区是选民与代表联系的联结点,代表的活动不可能脱离居住地区、工作单位,选区划分要考虑代表当选后联系选民、反映选民意见和建议的需要。据介绍,关于选区划分的标准,在实际执行中,农村按居住状
    2023-04-24
    308人看过
  • 在法定继承中,分配遗产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尽了绝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人则几乎没尽赡养义务),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须指出的事,在农村,有的地方对出嫁女儿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分得相同的遗产份额。(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
    2023-05-31
    244人看过
  • 离婚判决对于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是哪些
    一、离婚判决对于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是哪些1、离婚判决对于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均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等。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023-06-14
    54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遵循公平原则
    一、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遵循公平原则离婚平分财产公平。夫妻之间离婚财产一般是遵从平等分割的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其财产。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分居后离婚财产起诉要多久夫妻分居后离婚财产起诉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即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要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才能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才能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11-18
    317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应遵循的原则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此,我们应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许多有益的见解,并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得到确认。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审判中抗辩色彩的加强,在三大诉讼中,尤其是民事诉讼中,正确认定当事人举证责任的问题显得愈加重要。(一)公平原则举证责任分配重在公平,举证责任分配不公,必然导致裁判上的不公。公平分配举证责任的总的原则,即为谁主张,谁举证,但对此应当加以具体限定,即:当事人无论属于何方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事实,也无论其为何种事实,只要不存在阻却其举证的一般情况而被免除举证责任的,则一律承担举证责任。公平原则应体现以下四个方面内容:其一,从主体上来说,当事人无论属于何方,凡对主张事实无免除举证的情况的,则须一律举证。但作为一般情况,原告应在诉讼中优先举证,只有在举证责任应予倒置的情况下才可由被告优先举证。这就防止了把举证责任片面分配给原告或被告的不公。其二,从
    2023-06-06
    361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征地补偿费分配需要遵循的程序有: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
    2023-07-06
    144人看过
  • 离婚调解遵循哪些原则
    离婚调解遵循的原则: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事实清楚原则;合法原则。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一、欠钱不还可以直接拿他的车开走吗?欠钱不还不可以直接将他的车开走,这属于违法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或者仲裁等方法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立诉前调解案件是什么意思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
    2023-04-11
    93人看过
  • 宣告破产之后财产分配顺序要遵循怎么样原则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2、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5、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6、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破产财产的分配应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的原则。法院宣告破产之后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清算组成立后的首要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在宣告企业破产同时便宣布成立清算组,公布清算组成员名单和清算组职责,并书面通知清算组成员所在单位。由于在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政府对此已作了必要的准备,因此,在宣布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马上能进驻破产企业,投入工作,正式接管破产
    2023-08-09
    380人看过
  • 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的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2、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及其合同契约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免产生财务危机,危及企业生存。此外,企业在与债权人签订某些长期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其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核方能执行。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利益机制是制约机制的核心,而利润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一、利润分配顺序是怎样
    2023-02-20
    450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离婚准备哪些材料2024
    一、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遵循的原则:1、双方协商决定。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
    2023-12-17
    408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分割财产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分割离婚财产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07
    366人看过
  • 遗产分配需要遵循的几个原则是哪些
    遗产分配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3、物尽其用的原则。一、法定继承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法定继承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基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4、法律对继承人、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制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存。二、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照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
    2023-06-21
    32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法院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离婚判决应遵循哪些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4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
    • 离婚协议分配婚前财产应该遵循哪些方面的原则来的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工亡赔偿金分配应遵循哪些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9
      工亡赔偿金的分割:工亡赔偿金的分割是指工亡职工的亲属通过与工亡职工单位协商取得工亡赔偿金后,工亡职工的亲属之间对工亡赔偿金进行分配。 工亡赔偿金在工亡职工的亲属间的分配原则: 1、在工亡赔偿金规定笼统,又未指明享受对象时,容易出现工亡赔偿金分配争议; 2、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 3、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
    • 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财产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9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若因出轨而导致离婚,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出轨,则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分配可偏向无过错方。根据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说法,无过错一方可以分割更多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因感情破裂离婚可否要求赔偿原配财产?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31
      婚内欠债离婚并非全归对方。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原则上婚后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或者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除外,该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双方可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