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一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8:00:49 415 人看过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一项

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表现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受到交警的处罚。而我国,对有关的处罚还是比较人性化的,违停罚单可以网上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该规定详细地列出了相关的规则。尤其是如果机存在动车在道路上要临时停车情况,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事人如果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或者是在标准线的路段行驶时,又或者是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时都不得停车。同样的,当事人在人行道之间或者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不得停车。除此之外,还有在人行横道、施工地段行驶时也不得停车。这些在考驾照中都会出现的。

(二)当事人如果在交叉路口行驶、或者是在铁路道口行驶、亦或者是在急弯路上行驶、又或者是在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隧道等距离上述地点不足50米的路段停车的。是会被绝对禁止的。

(三)当事人如果是在公共汽车站行驶、或者是急救站行驶、亦或是加油站行驶、又或者是在消防等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不足30米的路段停车的话,是会被禁止的,但是在上述地方使用该上述设施的是会被排除在外的;

(四)当然,在车辆停没有停稳前是不能够随意打开车门,上车和下车的,开关。开关车门的都应当注意周围的情况。

(五)当事人如果要在路边停车应该把车停靠紧靠道路右侧,以防与其他车辆相撞。同时机动车驾驶人也不能够下车,其他人也不能上下车更不能装卸物品;

(六)对于城市公共汽车而言,通常是不能够在除公交车站点以外的其他路段停车的或者是上下乘客。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是会被处罚的。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安全相关文章
  •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将实施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06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维护昆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安全条例》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针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等要求,昆明市公安部门采取全面修订的方式,对原《安全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本条例,删除了与上位法重复及抵触的29项条款,同时新增了18项条款。体现便民理念突出本地特色在便民方面,《安全条例》修改了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一是取消了对财产损失金额的限定,二是增加了经各方自愿协商并提出申请的即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条款。此举既便于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方便、快捷、合理地解决纠纷,又极大地节约执法成本,提高道路通行效能。从交通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本条例在修订中突出昆明本地化特色。比如,对接送幼儿园
    2023-06-08
    495人看过
  •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一、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怎样规定的?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下,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2023-04-13
    358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拟修改,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将明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在维持过错推定原则的同时,明确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情形下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修正案草案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
    2023-04-23
    401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有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一、交通警察指挥是属于交通信号吗交通警察指挥属于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警察的指挥的。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是在道路交叉口上无法实现交通分离的地方,用来在时间上给交通流分配通行权的交通指挥措施。交通信号的作用是科学分配道路上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有秩序地顺利通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以下是交通信号的分类如下:1、交通信号灯,红绿灯(交通信号灯)是以规定时间交互更迭的光色讯号,设置于交岔路口或其它特殊地点,用以将道路通行权指定给车辆驾驶人与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转向的交通管制设施。以红、黄、绿三色灯号或辅以音响,指示车辆及行人停止、注意与行进;
    2023-06-25
    90人看过
  • 道路安全法第90条是什么违法
    一、道路安全法第90条是什么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九十条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释义]本法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概括规定。这一规定,需要配套法规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种类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情况非常复杂,在实践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章超车、违章会车、违章转弯、违章装载、违章停车、违章掉头、违章滑行、违章变更车道、不按照规定让行、违章占道行驶、违章使用灯光、纵向间距不够、人工直接供油、准驾车型不符、违章操作、违反交通信号、违反标志标线、驾驶的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在禁行的时间或者道路上行驶、不按照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对于二十元
    2023-04-01
    490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第43条的扣分机制是否已经实行?
    修订之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是关于超车的内容,超车是否扣分需要看具体是在什么路段进行超车,在禁止超车的路段超车,会扣分。在有监控的路段且越过实线超车和在限速路段超车,且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也都是会扣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终身禁驾适用情况以下情况下会被终身禁驾:1、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生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3-07-10
    89人看过
  • 苏州《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示
    吃穿住行跟老百姓息息相关,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我市将出台《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昨天,该条例的草案送审稿开始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送审稿明确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弥补了市区高架道路管理依据不足,增加了特殊车辆禁止通行的规定,明确要加强渣土车辆管理等。对于很多行为,送审稿明确了处罚金额,其中不少还是市民很容易忽略的行为,例如行人或非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电动车上安装雨棚,骑电动车听耳机,驾驶车辆时吸烟等,都要处以50元罚款。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的,则要处以1000元罚款。除了针对出行者,该送审稿还对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和道路施工等行为做出了规定,比如占用道路和在道路上施工作业的,白天要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施工标志或注意危险警告标志,夜间则不少于100米,违反查实的,要处以2000元罚款。
    2023-06-08
    275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让行规则有何具体规定?
    为科学组织交通、优化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法将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优先通行作为通行的基本原则。实施条例细化了安全法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的规定,分别对有灯控路口和无灯控路口的通行规则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根据提高通行效率的需要,实施条例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3条的让行规则作了修改,删除了“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的规定,将“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修改为“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第52条)。
    2023-04-23
    493人看过
  •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适用问题的批复
    公交管[2007]29号江苏省公安厅:你厅《关于具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有关问题的请示》(苏公通[2007]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有超员违法行为的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车辆所属客运企业在本辖区的,应当通过交通违法行为信息业务处理系统,查询该企业全部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处罚记录;客运企业不在本辖区的,应当通过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异地交换系统将违法信息转递给企业住所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企业住所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该企业全部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处罚记录。若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认定为“经处罚不改”,由企业住所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分别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依照上述规定对公路客运企
    2023-04-23
    403人看过
  • 道路法规及安全条例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
    2023-07-12
    194人看过
  • 道路安全法律第63条的扣分标准
    罚款不扣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3条第一项,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根据规定可以处20至200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是关于违章停车的规定,罚款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道路安全法第63条中规定首先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相关规定中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也不能随意停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
    2023-07-07
    87人看过
  • 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公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建设、财政、发改委、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农业机械)、监察和其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
    2023-05-03
    320人看过
  • 《宁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亮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06年6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已经整整5年,有力地推动了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在2011年安全发展宁夏行动员大会上,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对该《条例》中的一些亮点进行了解读。亮点一:车辆被抓拍须先处理后年检《条例》规定:在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应当先行接受处理。解读: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监控、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被广泛运用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节约了成本,而且有助于驾驶人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目前对被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车辆违法行为大多采取非现场执法手段进行处理,只能确定车辆的违法状态而不能确定到具体的驾驶人,如果不在检验等环节对被抓拍车辆加以限制,此类违法将得不到处理,大量的科技投入就不能发挥功效。因此《条例》规定车主年检时有义务先行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亮点二:暂住人员考驾
    2023-06-08
    238人看过
  • 新道交法实施条例
    一、新道交法实施条例(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该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原法律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二、道路交通安全法什么时候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什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行政法,是一部明确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服务内容的法律
    2023-06-19
    39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交通安全
    相关咨询
    • 《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四项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内容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7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一)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线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行驶的;(二)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三)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第三项)
    • 河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18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在道路范围内确定并施划道路停车泊位,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销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不得占用盲道和缘石坡道。因紧急情况或者举办大型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范围内确定临时停车区。
    • 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共有多少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一共124条,另外又在2011年4月22日对《安全法》作了修改,在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
    •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第96条是怎样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1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