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重。已作废的发票已然作废,遗失无须挂失。
相关规定如下:
(一)丢失.被盗发票报告。
纳税人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发票受理单位报告,收到《发票丢失声明申请审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声明》发行登记表,《发票丢失声明申请审查表》不能完全记录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填写后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二)受理.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发票受理岗核对表证资料后,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有关资料转交有关发票管理岗,分别作如下处理:
1、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将《《发票丢失声明》发行登记表》和《丢失登记申报费》一起邮寄中国税务申报公司,在《中国税务申报》中公开声明无效
2、丢失.被盗普通发票的,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开声明无效。
(三)验销发票。
纳税人公开申明作废后,持刊物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发票管理岗验销发票。
发票作废要重开吗?
1、只有当月开出的还未认证的发票草可以作废,作废了之后,原来的发票就相当于没开,可以重新在开具正确的发票如果是跨越的发票或者已经认证的发票,就不能作废了,只能红字发票冲回2、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3、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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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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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发票是否算作废?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2不严重。已作废的发票已然作废,遗失无须挂失。 相关规定如下: (一)丢失、被盗发票报告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发票受理岗报告,领取《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无法完整记录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填写好后交主管税务机关。 (二)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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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空白发票如何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121.纳税人丢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即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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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发票丢失的影响严重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6丢失作废发票不会带来严重后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发票的开具者以及拥有者有责任妥善保管并放置发票,禁止擅自撕毁或破坏。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需要妥善保存五年。当积满期限后,需要向所属税务机构报告并接受严格的查验,方可进行销毁处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已废弃或标记为无效的发票在法律上已失去效力,即便丢失也不需要按照特定规定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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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的发票丢失了会罚款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4-03-10丢失作废发票,会罚款,金额处于一万元以下。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内容如下: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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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空白发票丢失如何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1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