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有时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0 07:40:12 407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理赔是否有时效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定损理赔的流程

(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三、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流程

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再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车辆交通事故损失标准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车辆的损失赔偿标准,可按自身情况进行赔偿。在进行赔偿前,要先对车辆进行损失鉴定,明确鉴定结论。财产损失赔偿标准,通常是通过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的。在原则上来说,直接损失赔偿标准要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一、损毁他人财物定损规定是什么损毁他人财物定损规定是需要根据财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定损。损坏他人财物赔偿标准是根据财产的市场的价格来进行一定的赔偿,当然了,如果说财产的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一定的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是专业的。财物被他人损坏的,按财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果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财物的价值。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023-03-08
    322人看过
  •  如何进行车辆交通事故的定损?
    保险公司并非合法定损机构,其定损价格不能作为法律约束依据。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理赔单位,应由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或人民法院确定实际损失价格。保险公司并非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具备合法资质的定损机构。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2)肇事司机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保险公司定损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数额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据不足。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赔偿,有的还进行维修,全部垄断了车损赔偿市场,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3)保险公司把预估损失的价格,作为受损车辆恢复原状的实际费用,其准确性依据不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给车定损呢?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
    2023-11-04
    28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和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关系吗
    (一)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二)委托鉴定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三)鉴定时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
    2023-04-01
    310人看过
  • 利用车辆受损鉴定交通事故车速可以吗?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3、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4、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5、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6、同方向有
    2023-03-27
    135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车辆余损
    交通事故之后,及时报告交通警察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等相关工作。一、如何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规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电瓶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电瓶车事故责任根据案件事实和过错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三、交通事故一般责任认定
    2023-03-14
    41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有贬值费吗,定损金额是谁来定
    一、交通事故车辆有贬值费吗交通事故车辆没有贬值费。目前为止,贬值费还暂未列入明文规定范畴,因为大多交通事故缺乏事实依据,在鉴定交通事故之时,车主往往容易忽视可以作为相关证据的依据,所以,贬值费的定论暂时无法定论。二、交通事故车辆定损金额是谁来定交通事故车辆定损金额是由物价局来定。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可找物价局评估损失,因为物价局出具的评估单才具权威性。评估机构说交警队处理完他们就不定损是错误的。交警队只负责认定责任及调解,但不具备评估物损的资格,也无权委托评估,只能指引由当事双方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评损。三、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流程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流程如下: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事故车辆定损在公安机
    2023-06-23
    133人看过
  • 车辆损失险赔付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险理赔范围:(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一、汽车被撞了, 机动车全责,怎么赔偿可以要求人参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也可以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
    2023-03-09
    2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鉴定完毕受损车辆谁修
    一、交通事故鉴定完毕受损车辆谁修发生事故,对车辆损失鉴定完毕后,一般是由当事人确定的汽车修理厂或者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一般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
    2023-04-21
    2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轻微损伤要报交警吗
    交通事故中车辆轻微损伤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的话也需要报警,除非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任何的争议,可以在撤离现场之后自行协商解决,一般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不管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有没有争议都应该报警。出现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必须马上报警: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当报警。一、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023-02-26
    132人看过
  • 车辆停运损失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吗
    车辆停运损失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主张停运损失要求受损车辆必须是用于从事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也就是说,受害人用受损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或者运输旅客等经营活动的,可以在受损车辆修理期间要求当事人赔偿其停运损失。一、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车祸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向对方索要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要向对方索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二、湖南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详解发生交通事
    2023-06-20
    4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提取时间规定
    交通事故提车的时间为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交通事故对方死亡多长时间可以提车一、交通事故对方死亡多长时间可以提车1、交通事故对方死亡最长一个月左右可以提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
    2023-07-03
    322人看过
  • 车辆交通事故多少时间内报警有效呢
    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如果没有当场报警,事故发生后很长时间才报警的,可能影响事故的侦查工作,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对于没有当场报警,事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被撞了当时没报警时候可以报警吗被撞了当时没报警的事后可以报警。根据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当发生事故后最好立即报警。二、撞人后第二天报警可以吗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可以第二天报警。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
    2023-03-07
    3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人和车辆损伤交通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中人和车辆损伤交通费赔偿吗交通事故会赔误工费和车费,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
    2023-06-02
    96人看过
  •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车辆全损,有没有法律规定
    如果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可以认定交通事故车辆全损。当事人可以申请报废。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然后申请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交通事故工伤险怎么报销,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工伤险的报销,可以按规定支付或者找社保局。
    2023-11-28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 更多>

    #民事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车辆交通事故,车子有折损费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车辆贬值损失,但是用于销售的商品车,有些法院是支持的,但是个人的车辆贬值损失,法院很难支持,但是中国法院吗,您懂得,万事皆有可能的~ 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
    • 车辆交通事故定损有什么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
    • 车辆单方交通事故定损能提车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7
      只要你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警察不用扣车的呀,车辆没有放出来,你如何定损损失不大,警察应该马上放车处理的。
    • 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受损要做车损鉴定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31
      对方车辆受损是要做车损鉴定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4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车辆贬值损失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向无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车辆贬值损失费用。目前,有关车辆贬值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有关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保险是以修复为原则,即修复到原先的使用性能,而不是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