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1.依照法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2.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以及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公安机关立案多久结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多久结案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为二个月,通过相应的审查批准可以延长侦查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五个月以上;
2.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三、公安局立案后会多久传唤嫌疑人
没有规定立案后多久会传唤嫌疑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认为有必要的会对嫌疑人依法传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n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n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什么情况下醉驾案件可以被撤销?
22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公安机关强制传唤
18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具备什么情形应当撤销案件
466人看过
-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条款是什么
156人看过
-
检察院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吗
5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
32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 撤销案件的程序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5刑法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
-
公安机关什么情况下会同意撤销审查起诉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0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违法行为;决定撤销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2、适用于基于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死刑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8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管是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还是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案件,只要存在以下情况的,都会撤销死刑,发回重审或予以该判。 1.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2.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会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4.
-
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情况下,合同不可以撤销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第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