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被称为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再追诉。但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调查和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在法律实务中,事务机关不起诉一般分为三种情况。第一,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是犯罪的如果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根据刑法通知处理的犯罪,不通知或撤回通知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决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项规定: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处罚或免除处罚,人民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三,涉嫌不起诉的《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四项规定: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人民检察官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不起诉后,事务机关发现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同样刑事起草。
检察院批捕后起诉是啥意思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不允许越级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受理不属于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报送相应的上级或者移送相应的下级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例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报送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由它向其同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反之,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移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不批捕检察院还会起诉吗,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484人看过
-
监视居住批捕情形都有哪些
208人看过
-
不批捕案子怎么结束,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383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提请批捕
432人看过
-
检察院有哪些情形不批准逮捕
89人看过
-
按照规定被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26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哪些情形可以提前批捕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6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不批准逮捕决定有哪些种情形?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8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
提前批捕适用于哪些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批准逮捕中应当讯问有哪些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
监视居住批捕的具体情形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30在监视居住期间,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 2、想要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住所或者指定居所。 4、没有经过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两次没有经过批准,擅自会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