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二次分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8:17:14 130 人看过

各镇党委、政府、农工商总公司,常阴沙管理区: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二次分配的实施意见》经市委领导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张家港市委办公室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二次分配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二次分配,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和江苏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二次分配的资金来源

农村二次分配是指有一定收入的村民小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二次分配的资金来源有:组集体所有投资收益;组集体资金的融资收入;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及房屋租金;组有工副业承包收入;组级统一组织的劳务收入;组级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

二、农村二次分配方式

农村二次分配一般在年终进行,统一按人、按承包田面积(以下简称为按田)结合进行分配,"人、田"比例各为50%.

三、农村二次分配中按田分配办法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田分配办法为:

1、按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注明的承包面积(不含流入面积)计算。

2、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经没有承包土地的村民小组,可按当时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进行分配。

3、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经批准未发经营权证书的按应承包面积(不含流入面积)进行分配。

4、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后新出生的农村居民(不含城镇居民回迁后新出生的人员)能否照顾参加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的按田部分的二次分配,由本组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5、因婚嫁出、赘出的农村居民,在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组撤组转户后且本人又未得到安置的,可参加现户口所在地按田部分的二次分配。

6、1998年二轮承包后征(使)用承包耕地、将土地补偿费或租用费直接支付给承包户而未调整承包面积的,已支付土地补偿费或租用费的土地承包面积(不含流入面积)不再享受按田部分的二次分配。

7、对全家已迁入设区的市或全家已死亡(单独取得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农户,应依法取消其承包经营权证书及所承包的土地,并从全家迁出或全家死亡之月起,不纳入按田分配对象。

四、农村二次分配中按人分配对象的界定

按人分配的对象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全体成员。

(一)下列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确定为享受按人部分二次分配的对象:

1、出生且户口一直在本组的农村居民(因婚嫁出或赘出而未迁户口的农村居民及其配偶、子女另行规定)。

2、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口迁入本组的农村居民(含原常阴沙农场、稻麦良种场、畜禽良种场人员)及其子女。

3、出生且户口一直在本组,后整组转为小城镇户籍的人员。

4、出生在本组,原户口在本组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现役士官以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出国留学生)。

5、退伍后返回本组的义务兵。

6、原户口在本组,刑满释放后返回本组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作为二次分配中按人分配对象:

1、回迁到本村民小组的城镇居民及其新出生的子女。

2、与农民结婚,并将户口迁入本组的城镇居民。

3、仍在服刑期间(含假释、保外就医等)的农村劳教人员。

4、户口即使在本组但已由财政供养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三)婚迁以外的农迁农人员的二次分配,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未明确或没有协议的由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四)因合法婚姻嫁出、赘出的农村居民及其子女按人部分的二次分配处理办法。

1、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因婚嫁出、赘出的农村居民,应参加嫁入、赘入方所在村民小组的二次分配,并从户口迁入时开始享受。

2、独生子女家庭的因婚嫁出、赘出而户口未迁出的农村居民,男、女双方可分别参加各自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的二次分配。其婚后出生或合法收养的子女参加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的二次分配。

3、农村居民因合法婚姻嫁入、赘入方已撤组转户或属城镇居民时,原则上参加原所在地村民小组的二次分配。其婚后出生或合法收养的子女按户籍决定是否享受二次分配。

(五)其他各类人员是否照顾享受本组按人部分的二次分配,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

其他各类人员是否照顾享受按人部分的二次分配,应按以下办法讨论决定:

1、召开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决定。一是由村党组织或村委会统一组织和主持会议;二是必须召开本组全体成员或成员户代表会议,且实际出席会议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有效;三是必须通过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同意;四是表决结果应当场宣布,并有书面意见存档。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书面签字决定。如无法召集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的,可由村党组织或村委会委派村干部和该村民小组组长采用逐户书面签字的形式,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代表(户主)同意的视为有效。

本组集体经济成员或成员代表决定是否照顾享受按人部分的二次分配,违反上述办法或暗箱操作的均为无效,且同类型人员应一视同仁。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二次分配的领导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二次分配的领导和指导,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分配权。对本意见中已明确规定应享受二次分配的对象,任何组织、个人或村规民约均不能剥夺其参与二次分配的权益。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对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的事项,要依法引导,公开公正,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二次分配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农村二次分配文件中有关规定如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张家港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

中共张家港市委办公室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劳社〔2005〕16号2005年3月11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发〔2005〕1号)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批示精神,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现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和完善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劳动者老年时的基本生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期的社会政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规划,积极做好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农保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对农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积极
    2022-04-22
    125人看过
  •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拆迁办、规划局、物价局、国土局、房产局、建设局等单位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及时有效地解决好当前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止突击抢建、突击装修等违章行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连政发[2002]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拆迁改造地块提前实施规划管理。市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旧城改造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立即将该地块内合法建筑的建设时间、面积、房主姓名、执照编号等情况予以公示并交市拆迁主管部门存档。市规划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对旧城改造地块的巡查,加大对突击抢建的处理力度。二、市拆
    2023-04-22
    300人看过
  •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公司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国办发(1990)4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公司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待财政部做出具体规定后再组织实施。各行要结合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理整顿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989)39号文件中关于“各商品房屋开发公司的建设资金(包括预收购房款)一律存入建设银行……,实行统一管理,其他银行不得办理商品房屋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业务”的规定,清理解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多头开户问题,使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都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各行自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文件中提出的“与专业银行脱钩”,是指各行自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成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纳入国家预算进行管理,就地交税,但隶属关系不能变,仍要挂靠建设银行;文件中提出的“归口建
    2023-06-10
    439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综[2005]20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北京市统计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建设统计信息工作是政府统计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地、园林、环卫、建管、城管等,下同)及广大建设统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建设统计信息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咨询和监
    2023-06-10
    220人看过
  • 关于批转市国土局《张家港市农村房屋预拆迁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镇政府、农工商总公司,常阴沙农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市属各党委(总支)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局制定的《张家港市农村房屋预拆迁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二00五年一月五日张家港市农村房屋预拆迁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3]66号)和《张家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张政发[2003]63号),结合实施《张家港市农村房屋预拆迁实施意见》(张政发[2004]78号)的实际,现明确如下补充意见:一、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实施预拆迁的符合分户条件的农村村民,其区位补偿金按应享受宅基地每户135平方米计算,每户定销房基本面积按94.5平方米计算,享受定销房安置价,超出面积按市场价结算。二、市区杨舍规划控制范围以外的地区实施预拆迁的符合分户条件的农村村民,采取拆迁定销房安置的,每户按94.5
    2023-06-10
    445人看过
  • 关于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货运出租汽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计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货运出租汽车的实施意见》,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五月十四日关于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货运出租汽车的实施意见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无锡工商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为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货运出租汽车,实施绿色环保型交通,为社会提供快捷、及时的市域配送服务,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无锡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发展的原则发展货运出租汽车实行“统筹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发展、规范管理”的原则。发展计划由市交通局牵头,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无锡工商局、市物价局共同研究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目前市区货运市场情况和城市道路交通条件,首期计划发展500辆,今后视城市运输需求情况逐步扩大规模。二、
    2023-06-08
    417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对2007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本人申报就业且养老保险按18%比例缴费的,财政按上年市社平工资60%的10%给予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正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大龄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办法仍按《关于进一步扶持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知》(大劳发(2004)5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上述两类人员医疗保险按当地上年社平工资和当地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二、对列入省2003年公益性岗位计划、省2004年岗位开发计划的大龄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仍按大劳发(2004)5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三、对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2023-06-10
    233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许加盟活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许加盟活动的通知》??内贸局发营销字【1999】第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委、商业(贸易)厅、局、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贸易局:??特许加盟作为一种重要的营销方式和连锁经营的主要形式之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正在成为国内企业实现低成本高速度扩张的重要手段,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为规范特许加盟活动的开展,作为商业服务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原国内贸易部于1997年11月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特许经营的概念、基本形式、特许加盟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规定。该办法试行一年多来,在指导、规范企业行为,促进特许经营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第一批特许企业已按《办法》进行了备案,更多的
    2023-06-09
    172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意见皖国土资[2005]6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自2001年国土资源部同意我省“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立法试验研究”,省政府下发《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以来,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全省38个乡镇范围内进行了试点。三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盘活了存量土地,实现了土地的集约利用,试点乡(镇)集镇建设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但是一些地方流转行为不规范,不尊重农民意愿,擅自占用农用地、侵害农民利益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为规范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如下意见:一、集体建设用地
    2023-06-05
    257人看过
  •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防科工委文号:科工法[2004]394号发布日期:2004-4-20执行日期:2004-4-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行政许可法即将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政府对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必将对政府的管理观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为了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国防科技工业行政审批工作健康、有序、扎实开展,现就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行政审批工作通知如下:一、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政府工作产生的重大影响,准确理
    2023-04-24
    309人看过
  • 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劳社部发(2006)15号)精神,现就我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各统筹地区应根据当地实际,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随所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可采取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住院的医疗保障问题。二、农民工参加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一)保障原则。农民工参加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原则是: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
    2023-06-09
    239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区局,局直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执法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办案单位批准。经批准同意会见的,办案单位制作《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予以安排会见。三、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经过批准,但根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
    2023-06-11
    171人看过
  •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文号:锡政发[2006]106号发布日期:2006-4-4执行日期:2006-4-4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品牌发展的步伐,发展壮大品牌经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扩大城市的影响力,实现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加速经济增长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创建品牌产品重要性的认识,加快建立品牌发展的各种机制,强化政府引导与扶持,提升我市产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一)企业主体原则。全市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品牌的重要性,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自身需要出发,夯实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品牌建设。(二)市场导向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品牌产品发展规划。(三)政府引导原则
    2023-04-23
    132人看过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
    为统筹城乡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根据《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集体土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住宅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按照“分级管理、下放审批、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按照“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统筹农村建设用地;将农民建房管理权下放到镇(街),强化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农村建房按照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规范有序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农村建房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建制镇、集镇、村庄集体土地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的除外)。(一)科学编制村镇建设规划,严格控制农民住宅建设形式。由各镇人民政
    2023-06-12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关于农村分几步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都是与征地相关,农村土地的征收程序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实地调查与登记、张贴征地公告、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房屋作为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赔偿,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关于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30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特点,将税收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执法人员,并通过对执法行为的评议考核和对执法过错行为的责任追究,规范税收征收管理,保证法律、法规得以正确贯彻实施的一项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
    • 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推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强化考核激励,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新动能培育和稳增长、保就业、促转型,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一)加大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公通[2014]74号 各市公安局: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户口登记管理纪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民出生登记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出生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