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损害赔偿仅限赔偿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21:30:43 344 人看过

一、惩罚性损害赔偿仅限赔偿条件是什么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于不法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

二、赔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赔偿损失又有赔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之分。赔偿损失多是赔偿性的,造成多少损失赔偿多少损失。惩罚性赔偿损失是对当事人实施欺诈等违约行为的惩治。惩罚性赔偿损失可由当事人约定,法律对此也有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增加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这是中国法律为惩治假冒商品等欺诈行为做的特别规定。赔偿损失的方式有三:一是恢复原状,二是金钱赔偿,三是代物赔偿。

惩罚性赔偿并不是以惩罚为主,主要的是利于惩罚来防止犯罪人再一次的犯罪,也是起到一种预防的作用,不过也是对受害人的一种安慰。法院进行判决之后,犯罪人一定更要在规定的事件之内,把赔偿金进行支付受害人,否则是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的内容是怎么样的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具有以下特征:1、以违约行为为产生条件,不以损害事实的产生为前提。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意见,金钱数额明确具体,没有争议性。3、具有惩罚性,当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就发生了违约金。(二)损害赔偿金: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它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是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2、具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必须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未发生的损害事实不能产
    2023-05-06
    314人看过
  • 惩罚性损害赔偿适用条件以及可以约定吗
    一、惩罚性损害赔偿适用条件惩罚性损害赔偿适用条件可以从主观要件、客观方面、客观要件和因果关系这四点了解: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于不法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二、惩罚性损害赔偿可以约定吗惩罚性损害赔偿不能约定的,惩罚性赔偿是属于法定的情形,只有法律规定
    2023-05-06
    443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的条件解析。
    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如下:1、首先,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是故意的,即知道有缺陷的产品仍在生产或者销售;2、造成严重损害的事实,即对他人死亡或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3、因果关系建立,被侵权人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明知产品缺陷仍在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023-07-04
    414人看过
  • 是什么叫惩罚性赔偿
    商品房买卖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是严厉性程度最高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现在的惩罚性赔偿总额=实际物质损失赔偿额+精神损失赔偿额+惩罚赔偿额。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基于收益大于赔偿的精心算计,也可以给予惩罚性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同意给予补偿性赔偿,侵权人只是相当于事后通过赔偿补办手续,但没有任何风险。惩罚性赔偿特征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大多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或者由法律法规对惩罚性赔偿的最高数额作出限制,以防止法官任意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七、八、九条就是规定一倍以内的惩罚性赔偿金。
    2023-07-22
    455人看过
  • 经营欺诈惩罚性赔偿规则下的损害赔偿
    针对交易中各种严重的欺诈行为,特别是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欺诈行为的严重存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就在法律上确立了经营欺诈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1、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消费交易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直接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加工承揽中偷工减料、偷换原材料的行为;在修理服务中偷换零件、虚列修理项目、增报修理费的行为等等。2、消费者受到损害。首先,要有消费者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即对经营者提供的虚假信息,消费者信以为真并因此而蒙受财产损失。其次,受损害者只能是消费者,即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在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经营
    2023-07-07
    94人看过
  • 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都有哪些
    (一)一般伤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一般伤害的,可要求经营者支付:1。医疗费,主要包括诊察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2。护理费,主要包括护理人员的误工补助费或雇请护理人员实际支出的劳务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主要包括消费者治疗期间的工资和奖金;4。其他合理费用,如治疗中受害消费者或其护理者支出的必要、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二)致人残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伤害并致残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1。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其他合理费用;2。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如购买假肢、轮椅的费用;3。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主要是指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伤残而丧失全部劳动能力,需要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4。残疾赔偿金;5。被抚养人生活费;6。残后医疗费等。(三)致人死亡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要求经营者支付:1。丧葬
    2023-04-16
    458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有什么作用以及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惩罚性赔偿有什么作用惩罚性赔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2.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制功能。惩罚性赔偿除了包括体现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功能的补偿性赔偿部分外,还包括体现惩罚性质的惩罚性赔偿部分,这就突破了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其结果是,受害人因法律的规定,通过惩罚性赔偿,获得了较受害前更多的利益,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增值。也就是说,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超过实际损失额而给予的赔偿。惩罚性赔偿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第一,补偿性部分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予以等值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第二,惩罚性部分在受害人受损范围之外,提供超损失的赔偿,并对受害人在补偿性部分不能得到的、受害人为获得赔偿而支付的费用予以补偿。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
    2023-06-07
    473人看过
  • 什么是惩罚性赔偿,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以示对侵权人的惩罚。惩罚性赔偿可以在侵权赔偿中有限制的使用,其限制条件在于:1.侵权人有故意;2.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生命、健康、身体、人身自由权或具有感情意义的财产。惩罚性性赔偿的制度意义在于惩罚责任人而不在于救济被侵权人的损失。二、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有: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
    2023-05-06
    122人看过
  • 什么是惩罚性的赔偿理由?
    一、什么是惩罚性的赔偿理由?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1)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交易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直接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消费加工承揽中偷工减料、偷换原材料的行为;在修理服务中偷换零件、虚列修理项目、增报修理费的行为等等。(2)消费者受到损害。首先,要有消费者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即对经营者提供的虚假消息,消费者信以为真并因此而蒙受财产损失。其次,受损害者只能是消费者,即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在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增加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二、功能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二是对不法
    2023-04-29
    383人看过
  • 消费者协会提出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消费者在主张惩罚性损害赔偿时,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消费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全补偿,并按照受害人或相对的受害人团体所遭受的损害或加害人的非法获利,为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威慑或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的赔偿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
    2023-04-03
    71人看过
  • 对商家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
    一、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公法性。但惩罚性赔偿毕竟包含着为受害人提供慰籍性救济的一面,其主体双方本身地位平等,并且赔偿金又是支付给受害人的,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私法性。惩罚性赔偿是严厉性程度最高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惩罚性赔偿是在承惩罚性赔偿担补偿性民事责任基础上承担的增加赔偿责任,其用意在于涉及责任人的精神痛苦,即国家通过强制性手段对责任人财产施加损失以达到惩罚之功效。而补偿性民事责任一般并不有意识地涉及责任人的精神痛苦,它是严格按照民事主体平等性的要求来给予相应的救济,即损害什么补偿什么,损害多少补偿多少,尽管客观上也会给责任人
    2023-04-29
    133人看过
  • 三倍惩罚性损害赔偿是由谁来进行支付
    违法者来进行赔偿。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大多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或者由法律法规对惩罚性赔偿的最高数额作出限制,以防止法官任意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七、八、九条就是规定一倍以内的惩罚性赔偿金。1.不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以补偿性赔偿为前提。2.惩罚性赔偿金额不以实际损失为限。3.注重加害行为人的主观恶性。4.赔偿金额具有法定性。一、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
    2023-06-29
    143人看过
  •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限制: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入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可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损益相抵:如果违约行为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还给对方带来了收益或者给对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则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减去该收益或者节约的费用。过错相抵(混合过错):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于支持。
    2023-06-08
    187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中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
    一般情况下,损害赔偿的数额应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准,不允许惩罚性措施的运用,这就是所谓的同质赔偿原则。实际损失主要是指被侵权人可折合成财产的损失。惩罚性赔偿(pnitivedamages),意指超过补偿性赔偿范围之外的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指判定的损害赔偿金不仅是对原告人的补偿,而且是对加害人的惩罚。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中普通法上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主观故意的主观归责特征和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害的赔偿标准使得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的功能,还同时具有威慑、制裁和预防的功能。当然在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时必须注意:第一,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条件。①主观上,需要有被告的故意或疏忽大意。②客观上,需要有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惩罚被告和防止类似事情的再度发生,如果被告没有从其行为中获得利益,那么只需适用补偿性赔偿就足以达到惩罚和预防的目的。③需要达到高度的证明标准。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环境侵权
    2023-06-06
    41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惩罚性赔偿需要受到损害吗?惩罚性赔偿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我国《侵权责任法》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第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造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三,因果关系成立,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
    • 什么叫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4
      惩罚性赔偿是指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全赔偿,并根据受害人或者相对受害人群体遭受的损害或者加害人的非法利润,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威慑或者防止类似行为的赔偿。
    • 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23
      惩罚性赔偿最具代表性的内容就是违约金,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但是损害赔偿是根据真是存在的损失而要求其承担的一种制度,不存在惩罚性但是存在一定的补充性,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 惩罚性赔偿最低1000元的吗,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条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
      大陆学者对惩罚性赔偿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有的认为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加害人在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后,为了体现对该行为的惩罚而增加支付的赔偿金。有的认为,惩罚性赔偿一般是指在被告人承担补偿性赔偿责任的前提下而由其额外承担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以惩罚不法侵害行为。有的认为,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出了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它具有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
    •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什么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8
      我国《侵权责任法》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第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造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三,因果关系成立,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