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后可否进行反担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9:10:43 412 人看过

可以的。被申请人的财产被保全后,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一、保全财产进入执行程序后如何处理

(一)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四)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可以先予执行,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也可以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担保相关文章
  • 诉前保全中的反担保如何进行
    诉前保全的条件: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前保全反担保如何进行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诉前财产保全尤其是申请查封被申请人肇事车辆的事件是屡见不鲜。为了能够实现执行的目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本文主要指保证金)既能够使申请人排除后顾之忧,又能使被申请人及时使用保全车辆,防止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利益受损,促进经济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规定时间内不起诉的情况下,因对于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笔者并没有找到具体规定),使法院在权力的行使上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
    2023-04-21
    144人看过
  • 能否对担保人的房产进行保全
    一、能否对担保人的房产进行保全民法典对担保人能不能保全债务人财产没有作出规定,但对担保人的追偿权作出了规定。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时,情况紧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
    2023-06-06
    424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一般情况下,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离婚时怎么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一、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二、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三、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四、担保: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
    2023-03-17
    31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可否进行财产保全
    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刑事附带民事与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和财产保全的区别是:刑事附带民事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提起,财产保全在起诉前或起诉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要求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进行赔偿,财产保全要求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
    2023-08-14
    95人看过
  •  调解书生效后能否对财产进行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按调解书内容执行,当事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保证将来依法做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地、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当事人不得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按调解书内容执行,当事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设立财产保全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依法做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地、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
    2023-10-02
    424人看过
  • 是否会因为反担保而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反担保是否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的法律适用规定》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的决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同时请求停止侵犯专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当事人不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能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023-05-31
    120人看过
  •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如何解除,能否解除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法院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
    2023-06-24
    405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能否进行财产保全
    在实践是撤销权和财产保全并不冲突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同时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
    2023-04-17
    406人看过
  • 保全是否可在立案后进行保护?
    在人民法院立案后,想要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财产保全的前提必须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是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一方要求另一方付出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财物;当事人提供担保。立案后可以出国吗立案的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的,若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当事人不能出境。立案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不能出境。当事人出境需要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2023-07-01
    191人看过
  • 完成财产保全流程后,是否可以继续对个人财产进行执行?
    执行期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著作权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9
    2023-07-05
    124人看过
  • 原告的财产保全反担保书已启封
    目前,禁止制度仅适用于我国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是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TRIPS协定》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提出,但其主要要求是被告或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流通。在实践中,法院对禁令的使用是严格的,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分的保障。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八条:法院提供的反担保不得解除停止专利侵权裁定中采取的措施答辩人。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同时要求先停止侵犯专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裁定必要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
    2023-05-08
    293人看过
  • 可以进行保全财产申请执行吗
    可以。相关知识: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就可以了,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则每个债权人都需要分别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特此申请。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
    2023-06-13
    352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人可以撤回担保吗
    法院裁定财产保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如果提供其他的担保,可以申请撤回担保。如果不提供其他担保的,一般不能撤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
    2023-03-03
    160人看过
  • 担保人能否要求财产保全
    担保人可以要求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进行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应当提供担保。一、法院车子被保全怎么办?车被法院保全了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后申请解除保全。如果不申请解除保全的,则车辆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等活动。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二、欠钱被起诉后银行卡会不会被冻结欠钱被起诉后银行卡可能会被冻结。诉讼在没有保全的情况下,判决生效申请执行后会被冻结银行账号。这个时间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如果债权人在诉讼前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在受理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对欠款人的账号冻结。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
    2023-06-28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担保
    词条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更多>

    #反担保
    相关咨询
    • 因反担保能否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5
      财产保全措施能因反担保而解除,但也有一定的限制。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失效后可否全额退还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05
      可以全额退还,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供担保,以便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对被保全一方造成的损失。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的担保数额未作规定,过去实践中通行做法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由于保全仅限制被保全财产的处分,一般不会导致财产灭失,所以,全额担保的数额通常远远高于可能对被保全一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导致担保要求过高,保全适用比例过低,保全作用难以有
    • 不动产需要反担保人进行担保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9
      需要。 1、反担保人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 2、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
    • 银行可否做反担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可以的。银行作为反担保方没有违法,但银行往往是分支机构没有授权的民事行为不一定有效。法律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是否可以继承房产担保人死亡后用遗产进行担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只要在保证期间内,担保人死亡,仍可以用遗产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债务的灭失。 在保证合同关系中,保证人以自身信用作担保,其实质是以自己不特定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如主债务人不能依主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将负清偿责任。依据法学通说,保证合同之债仍属于债务,原则上可以继承,故保证人死亡后,作为保证人的继承人,理应在继承保证人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