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合同的纠纷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3 01:39:00 402 人看过

一、汽车保险合同的纠纷有几种

车险理赔中所常遇到的几类纠纷问题:

首先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所涵盖的保险范围缺乏理解。例如部分车主不慎将自家亲属碰撞受伤,然而在寻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无法给予赔偿。这是因为他们并未意识到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包含自家人在内。在此我们呼吁广大车主朋友们务必谨慎驾驶,充分了解相关车险保障范围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进行理赔。

其次,部分车主虽然购买了交强险以及其他商业险种,但却忽视了投保必要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如此一来,当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员自身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因为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均不涉及驾驶员本人的保险范畴。因此,许多车主往往因疏忽而未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再次,部分车主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判断事故责任及损失程度,同时也错过了获取交管部门单证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后期无法进行理赔,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此外,在暴雨天气中,由于路面大量积水导致发动机熄火,若在发动机进水后仍强行启动,则可能导致发动机受损。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理赔,使损失转化为人为因素所致。

然而,若暴雨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仅限于淹没车身,导致座椅、电路及内饰部件等损坏,那么通过申报车损险便可获得理赔。因此,车主朋友们务必要牢记以上情况,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再者,部分车主对于盗抢险的保障范围存在误解,误以为在约定保障范围内被盗即可获得赔偿,殊不知超出此范围的损失将无法获得补偿,进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

最后,尽管事故发生后部分车主能够及时报案,但在报案后却未能妥善保护现场,导致爱车遭受二次损害。此时,保险公司将会对这些额外损失予以拒赔。因此,建议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使用车辆,等待保险公司进行定损评估。

另外,关于“不计免赔险”,许多车主误以为只要投保了该险种,便能百分之百地获得全额赔偿。实际上,某些情况下存在绝对免赔额,即无论是否投保不计免赔险,均无法获得赔偿。同样,玻璃破碎险作为一项独立于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种,许多车主误以为购买了车损险便可在玻璃破损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玻璃破碎需单独投保相应的玻璃破碎附加险方可获得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汽车保险主要有哪些

首先,我们应该全面地理解汽车险的种类和组成部分。其中较为重要的包括交强险,它是我国首要的、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并强制实行的保险制度;

另一方面,车辆损失险,意味着当您自身车辆产生任何损失时,都将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相应损失费用;接下来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主要目的在于汽车险能够为个人车主提供保障,而第三方自然就被定义为需要赔偿的对象;

最后,车上人员险是针对车内人员的安全保障,属于四个主险中的一个,旨在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四项险别已经基本覆盖了大众消费者对于汽车险的基本需求。至于针对更多个性化需求的其他琳琅满目的汽车保险品种,便需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购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在车险理赔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困扰人的纠纷问题,例如对第三者责任险是否涵盖家庭成员有所误解、由于未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而导致驾驶员无法获得赔偿、未能及时报告保险案件从而给理赔带来困难、在大雨中发动机进水之后仍强制发动不符合理赔条件、不在盗抢险保障范围内的财产损失将不予赔付、事故发生后未能妥善保护现场以致造成二次损害被拒绝赔偿以及“不计免赔险”存在一定的绝对免赔额度等。在此,我们呼吁广大车主注意防范和规避这些可能的风险,以减少自身的经济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0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汽车保险买哪几种就够了
    一般车险买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不计免赔险比较合理。汽车保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购买的车辆保险,保费由国家统一规定。商业车险种类繁多,可以根据车主的实际需求自行购买。如果车辆价值较低,建议配置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划痕险、涉水险等需要根据所处城市、小区环境等实际情况来选择投保。如果车辆价值较高,除了必须配置的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外,建议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划痕险、涉水险等按需选择购买即可。一、面包车商业险怎么买家用面包车需要缴纳的保险如下:(1)必须购买的是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2)商业险可以自己根据情况选择:1、商业三者险:保对方的人和车、物、车损险:保自己的车辆事故损坏、车上人员险:保自己车上的驾乘人员、划痕险:保自己车辆在没有事故的情况下,漆面被比如用恶意划伤、玻璃单独碎裂险:保自己
    2023-06-22
    200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有哪几种
    (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一、不授予专利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以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和药品可以授予专利权。5.动物和植物新品种。培育和生产动植物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二、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措施完善建议(一)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队伍的培训重点强化对省级农业行
    2023-06-26
    482人看过
  • 合伙合同纠纷怎么调解的,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有几种?
    一、合伙合同纠纷怎么调解的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合伙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的方法解决。仲裁的具体方式又包括社会团体仲裁。社会团体仲裁指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对于现在或者是将来会发生的一定的合同纠纷,由社会团体以内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该种仲裁的裁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二、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有几种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1、要求给付合伙盈余款。主要针对合伙经营有赢利的情况,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资,尚有盈余,此时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要求支付合伙垫付款或费用。在合伙期间未按出资比例实际支出,一方垫付款项较多,而合伙经营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领取或控制,又不
    2024-01-31
    134人看过
  • 汽车保险公司不理赔情况有几种
    以下十五种情况,保险公司都会主张免赔责任:第一,酒后驾驶及无照驾驶,及行驶证、驾驶证逾期未进行年度检验的情况,保险公司并不会承担理赔责任;在此类状况中,驾驶员尚缺乏上路驾驶的合法资质,这无疑严重触犯了道路安全法规。另外,驾驶人员与所驾车型不符、处于实习期间驾车驶入高速公路等情况,保险公司亦会坚决拒绝赔付;第二,因发动机进水引发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同样不予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此类损失系因操作失误所致,当车辆行驶至深水区域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若强行启动发动机,便可能导致发动机受损;第三,轮胎爆胎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亦不会承担理赔责任;仅轮胎单独受损,且未涉及车辆其他部位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然而,若因轮胎爆裂引发碰撞、翻车等事故,进而导致车辆其他部位遭受损失,保险公司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四,车辆被车内或车顶搭载的物品撞击受伤,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理赔责任;第五,未经保险公司定
    2024-05-12
    473人看过
  • 保险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纠纷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一、投保人的义务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应在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保险人终止合同,人身保险费法商交,也可分期支付。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2、如实告知的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023-03-12
    227人看过
  • 车险理赔常见的几种纠纷类型
    第一种,车主投保了交强险,及一些商业险,但是没有投保必要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这样在出险之后,驾驶员是得不到赔偿的,因为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都不包括司机本身的保险,所以很多车主往往因此而得不到赔偿。第二种,不了解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的范围是不包括自家人的。有车主不小心撞伤自家人,结果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这里要提醒车主朋友们,开车千万要小心,了解相应的车险保障范围才能更好的理赔。第三种,出险后不及时报案,造成后期保险公司无法认定事故的责任及损失的,并且没有第一时间报案得到交管部门的单证,这样造成后期无法理赔,自付损失。第四种,在暴雨天气,由于路上大量积水造成发动机熄火,而在发动机进水后强行点火造成发动机损害的情况被保险公司拒赔,这样就变成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了。而在暴雨对车辆造成损失,如果属于暴雨淹及车身,导致车辆的坐垫、电路、内饰部件损失,是可以通过报车损险获得理赔。所以车主朋
    2023-06-08
    163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车险怎么赔
    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所建立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关系实际上属于保险合同这一具体领域(即涉及商业事务的法律关系);而投保车辆和受害人之间则生成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侵权损害赔偿之关联(主要涉及到民事法律关系)。显然,这两个法律关系在本质上存在着显著区别。《保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2024-05-03
    380人看过
  •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
    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五)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一、交强险投保注意事项(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2)签订
    2023-02-26
    287人看过
  • 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一、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出租方:承租方:一、租赁车辆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
    2021-11-27
    370人看过
  • 汽车保险纠纷找哪个部门
    一、汽车保险纠纷找哪个部门1.投诉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始终坚守高度重视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立场,对蓄意拖延支付理赔款等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惩不贷。因此,保监会及其所属各级地方分支机构的职责范围主要在于接受并处理针对保险公司以及高级管理层违反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的投诉和举报。但是,对于涉及保险合同争议的投诉,保监会并非主要的处理机构。2.向保险公司总部投诉。在大部分情况下,向保险公司总部投诉相对简单的保险合同争议,通常能获得一定程度上的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
    2024-07-12
    453人看过
  • 汽车保险纠纷案由是什么
    一、汽车保险纠纷案由是什么在涉及到财产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进行诉讼时,倘若保险的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运输途中的货物,那么原告方可选择将该案件提交至运输工具登记注册所在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对于因人身保险合同引发的诉讼,则可由被保险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解决此类纠纷的途径主要包括协商和解、仲裁及司法诉讼等三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
    2024-07-07
    209人看过
  • 汽车保险种类有哪些,哪些汽车保险种类千万省不得
    汽车保险种类有哪些车辆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性投保。车辆保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必须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按销售渠道的不同,车险可分为传统车险与电话车险(网络车险)。电话车险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获取报价、完成投保,是新兴的车险投保模式,电话车险(网络车
    2023-05-31
    329人看过
  • 杭州汽车保险纠纷多久起诉有效
    一、杭州汽车保险纠纷多久起诉有效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要求支付保险金的法定时间限制为三年,自相关人员知晓或应当注意到保险事件已经发生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同时,诉讼时效期间也从权利主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义务方行为责任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然而,对于超过法律规定年限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按照权利人的申请,批准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杭州汽车年检在哪里1.需要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机构及该机构明确认可的年度检验站点处理车辆年检事务。2.对于拥有外地牌照的机动车,其年检方式
    2024-07-06
    153人看过
  • 汽车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协商、诉讼、调解、仲裁。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1、协商。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3、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5、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所谓诉讼是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024-07-22
    1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汽车保险单证有哪几种形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汽车保险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单证: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投保单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投保人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填写好的投保单的内容出具保险单正本。保险单: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主要载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凭证。保险卡:由保险公司签发给保户的、记载保
    • 车险理赔常见的几种纠纷类型?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第一种,车主投保了交强险,及一些商业险,但是没有投保必要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这样在出险之后,驾驶员是得不到赔偿的,因为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都不包括司机本身的保险,所以很多车主往往因此而得不到赔偿。 第二种,不了解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的范围是不包括自家人的。有车主不小心撞伤自家人,结果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这里要提醒车主朋友们,开车千万要小心,了解相应的车险保障范围才能更好的理赔。 第
    • 什么保险合同,保险的情形有哪几种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人身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根据我国保险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但是,有些人却认为除上述六种情形外,当
    • 汽车抵押合同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5
      不违法。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
    • 关于汽车车险的险种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5
      车险包括交通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全车盗窃保险、车身划痕保险等。交通保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