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代理人相对当事人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7:43:44 253 人看过

1、诉讼代理人始终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设立诉讼代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诉讼的困难。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唯一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参加诉讼活动始终是以被代理人名义,不能也不允许他以自己名义为诉讼行为或接受对方的诉讼行为。否则,他就不是诉讼代理人而是当事人了。可见,以谁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是区分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重要标志。

2、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和一定的诉讼基本知识

诉讼代理人具诉讼行为能力是他充当代理人的首要条件。只有具备这一条件他才能代替那些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在诉讼持续期间,如果诉讼代理人突然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他就丧失代理人资格。

诉讼代理人还须具备一定的诉讼基本知识。例如具备社会所需的社会经验、文化知识、表达能力和一定法律修养。否则就难以代为诉讼,也难以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却不一定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多寡,全由“诉讼代理权限”决定。“诉讼代理权限”或由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授予。诉讼代理权限由法律规定者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由当事人授予者称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诉讼代理人不充分行使“代理权限”即构成失职;超越“代理权限”视为越权。前者会遭到被代理人反对,后者不会被人民法院认可。

4、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终极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终极后果是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结果。在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时,诉讼行为人与诉讼终极结果承受人是一致的。当诉讼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时,诉讼行为人与终极结果承受人就要发生分离,即终极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而不由诉讼代理人承担。因为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是一种法律上的劳务行为。他是帮人打官司,而不是为自己争输赢。

值得说明的是,诉讼代理人不承担终极后果,不等于诉讼代理人不享有诉讼权利或不负有诉讼义务。诉讼代理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他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诉讼代理人的违法行为,如妨害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则直接由诉讼代理人承担,不得转嫁给被代理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
    1.当事人的适用范围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的资格。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进行诉讼时,还必须有诉讼行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能独立进行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一般与民事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适应,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即有诉讼权利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有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又有所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是诉讼主体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而进行诉讼活动的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诉讼行为能力只有有或无之分,民事行为能力则有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之别,限制行为能
    2023-06-25
    4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都有哪些类型?能否担任诉讼代理人?
    具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资格的人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能力或资格。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的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同时,当事人可以自己委托诉讼代
    2024-01-12
    12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在可以由家人代理诉讼吗
    可委托家人办理诉讼事宜。《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吗可以。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2023-08-05
    490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民事诉讼吗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民事诉讼。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一、公民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吗?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二、民事诉讼一定要有诉讼代理人吗?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但是,无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进行诉讼,必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想推诿代理人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应当注意的是,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三、民事诉讼中代理人有什
    2023-03-22
    2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和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代理人和民事代理人的区别在于代理的内容和后果、代理的对象以及代理的法律依据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其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民事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是导致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民事实体法为依据。一、什么情况下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二、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2023-03-29
    2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三人第三人的特征
    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第三人的特征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有以下特征:(一)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二)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为前提,如果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尚未开始,或者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已经结束,即人民法院对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诉讼而成为第三人。(三)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与来自本诉的原告和被告的侵害或争议;二是来自法院对诉讼的处理结果。二、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否必须出庭?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的规定非常的少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第三人的诉讼却并
    2023-05-18
    180人看过
  • 仲裁当事人具有哪些特征
    一、仲裁当事人具有哪些特征《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在理解这个问题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2、和解作为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案件的活动,需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和解的时间需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做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当事人具有的特征: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进行仲裁的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关系是建立在他们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的,根据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必须是平等的。我国仲裁法第2条明确规定仲裁只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特定纠纷。如果某一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地位不是平等的,那么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必然存在着上下级关系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民
    2023-04-27
    4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刑事辩护人的区别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的区别代理的内容和后果代理的对象代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其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民事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是导致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实体法为依据(二)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辩护人的区别适用对象产生原因职责诉讼地位介入的时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职责较为广泛,可以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各种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严格说来民事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一般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介入诉讼,开始诉讼代理活动民事诉讼法刑事辩护人只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基于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而产生职
    2023-04-22
    489人看过
  • 民诉法代理人规定,民诉法代理人的特征
    一、民诉法代理人规定民诉法代理人规定有如下内容:1.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2.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3.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4.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二、民诉法代理人的特征民诉法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
    2023-06-27
    318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不受法院裁判约束,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也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因不同的诉讼阶段和程序而有所不同。在第一审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原告、被告;特别程序中称申请人。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在再审程序中,适用第一审程序的,称原告、被告;适用第二审程序的,称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申请人、被申请人。一、第三人是否是被告第三人不是被告
    2023-06-21
    301人看过
  • 事故当事人的心理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事故分析表明:事故发生前人的心理是复杂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外乎是这么几种:(1)侥幸心理。其表现特征:碰运气,认为违章操作并非一定发生事故;自信心很强,相信自己有能力阻止事故的发生;别人不一定会发现。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是防止“万一”,而是思想麻痹,贪图方便,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侥幸心理是产生事故的普遍原因。(2)冒险行为。其表现特征:好胜心强,喜欢逞能,私下爱与别人打赌;有过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事故的经历;为赶进度,违章作业;企图挽回某种影响。冒险行为只顾及眼前一时得失,而不顾客观效果,盲目行动,蛮干瞎干。由冒险行为所引起的人身安全和设备损坏的事故是很多的,尤其是中青年员工经常发生。(3)思想麻痹。其表现特征:由于是经常干的工作,所以习以为常,并不感到有什么危险;由于此工作已做过多次,因此满不在乎,没有注意到反常现象;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在这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沿用习惯方式进行操作,凭
    2023-04-24
    325人看过
  • 单位犯罪无诉讼代表人有哪些相似于当事人的地方?
    单位犯罪案件单位诉讼代表人不一定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中所指的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现行司法解释把犯罪单位诉讼代表人的确定与选择的权力都交给了检察院(让单位提出人选再由检察院认定)。诉讼代表是否充分发挥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有待商榷。诉讼代表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诉讼代表不出庭的后果:诉讼代表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相关依据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本法下列
    2024-01-04
    187人看过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征
    第一,复合性。在行政诉讼中不再只存在着单一的行政诉讼,而是包含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即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第二,关联性。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有着内在联系,即二者之间存在着关联性。具体而言,本来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就可能产生民事争议,由于行政权力的介入,使行政纠纷和得民事纠纷交织在了一起。这样一来,一旦进入司法程序,民事争议的解决必须仰仗于行政争议的解决。第三,主从性。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两个诉有主从之分,行政诉讼处于主要地位,民事诉讼处于附属地位,如果没有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将不复存在。没有附带民事诉讼,不影响行政诉讼的成立。第四,目的特定性。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是获取民事利益。在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他们起诉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民事利益。行政争议的解决,只是他们寻求权利
    2023-06-11
    233人看过
  •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哪些?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
    2023-05-06
    1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法律的诉讼代理人有什么特征,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05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
    •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哪些权利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
    • 民事诉讼有哪些当事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所谓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双方;广义的当事人则不仅包括原告、被告双方,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另外,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例如:在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原告和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则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
    • 诉讼代理人是指当事人的什么人?诉讼代理人具有哪些法律特点与职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5
      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者在当事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当事人的名义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为,并维护当事人利益的人。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三种。 一是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并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开展诉讼活动。二是只能代理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活动,不能同时代理当事人双方,更不能在作为一方诉讼代理人的同时,又是该诉讼的对方当事人。三是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诉
    •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2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接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维护原被告合法权益的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包括:要求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参加法庭辩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可以撤诉,也可以提起反诉;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