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一、婚后一方欠的赌债怎么处理
婚后一方欠的赌债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此外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情形有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有以下两种:
1、一方赌博、吸毒等所借的债务。
一方赌博、吸毒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债务分割,法院的判决是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有连带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负责任吗,丈夫的债务妻子该承担吗
495人看过
-
赌博的债务,丈夫要离婚吗
318人看过
-
丈夫死亡债务要谁负?
493人看过
-
夫妻离婚之后,婚前债务谁负责
85人看过
-
夫妻承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还负责吗
83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还应偿还丈夫债务吗
438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丈夫借的钱离婚后谁负责我的债务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2你丈夫在你们结婚前借的钱应该说是他个人的债务,原则上应该由其个人偿还。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是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债权债务是财产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自然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由婚前的一方所有转化为夫妻共同所有。 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按照约定财产制优于法定财产制的原则,夫妻双方自愿选择的财产处置方式将不受上述法律规定的约束
-
夫妻离婚后,丈夫离婚后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责任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离婚时,有时夫妻一方会伪造债务,因此对于夫妻一方借钱的认定要谨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
-
赌博的债务,丈夫要离婚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1赌债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为合法行为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1。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承担的债务;3、医疗费用所承担的债务;4、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5、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所承担的债务;6、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承担的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
夫妻前的债务,后,丈夫愿意承担,妻子还需要负责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在婚姻期间因家庭生活产生的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丈夫愿意承担,如果债权人也同意的话,妻子就无需负责,不然,即使丈夫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妻子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
丈夫死了丈夫有债务也要离婚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2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华债网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丈夫去世,配偶继承丈夫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丈夫生前债务,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