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合同什么组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8:30:57 105 人看过

1、投保人信息:

投保人: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个人姓名(与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一致);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全称(与公章名称一致)。投保人名称一律填写全称,必须完整、准确,不得使用简称。

投保人类别:根据投保人与投保车辆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若均不是前两项,则选择“其它”。

证件类型: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证”,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否则选择“其它”;本栏重点要求投保人选择“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码:根据投保人所选的证件类型,填写完整相应的号码。

地址: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投保人常住地址,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单位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邮编/电话:“邮编”栏根据投保人的“地址”填写投递邮件的邮政编码;“电话”栏当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投保人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常用的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所在单位的性质,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单位性质。若均不是前面项目,则选择“其它”。

2、被保险人信息:

其相关内容主要参照“投保人信息”要求进行填写。

注: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同一名称时,在填写完被保险人名称后附上“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情况的其它内容可不再重复填写。

其中:被保险人类别栏增加了“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若被保险人类别均不是前三项,则选择“其它”。

3、机动车所有人信息:

其相关内容主要参照“投保人信息”要求进行填写。

注:机动车所有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同一名称时,在填写完机动车所有人名称后附上“同投保人”或“同被保险人”,机动车所有人情况的其它内容可不再重复填写。

其中: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即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所有权的人;

车主类别:根据机动车所有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个人”、“机关”或“企业”;其中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时应选择“个人”,机动车所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选择“机关”或“企业”。

4、机动车信息:

号牌号码:填写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号牌号码,按照投保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录入。除字母和数字外,一律不添加点、横杠、空格等符号;未上牌照的车辆填写发动机号后六位字母或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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